时隔近三年,监管部门对渤海融幸 (上海) 商贸有限公司(下称“渤海融幸”)的调查结果终于出炉。
因涉嫌操纵焦炭、焦煤期货,非法获利上千万,渤海融幸于近日收到证监会罚单,被罚没约2040万元。渤海融幸是东北证券控股子公司渤海期货的全资孙公司。
分析人士认为,部分证券公司近年来频收罚单,暴露出相关公司存在合规或风险控制环节薄弱等问题。合规性、专业性以及高质量服务,应成为券商在竞争过程中的核心竞争力。
领千万级罚单
近日,东北证券发布公告称,其控股子公司渤海期货的全资孙公司渤海融幸因涉嫌操纵期货合约,已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该事件涉及的违法行为发生在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1月15日,其间渤海融幸利用不正当手段规避持仓限制,导致焦炭2101合约和焦煤2101合约的交易价格受到影响,违法所得共计约1020万元。
证监会根据相关规定拟决定对渤海融幸责令改正,合计没收违法所得1019.76万元,并处以1019.76万元的罚款;对时任渤海融幸总经理杨会兵给予警告,合计处以20万元的罚款;对时任渤海融幸黑色系商品期货交易团队负责人王烨给予警告,合计处以10万元的罚款;对肖佳华责令改正,并处以20万元的罚款。
对此,东北证券表示,该事件不涉及本公司,且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加强对子公司的管控,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公开信息显示,渤海融幸成立于2016年,吉林亚泰集团成员,位于上海市,是一家以从事批发业为主的企业。渤海融幸是渤海融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渤海融盛”)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渤海期货通过持有渤海融盛100%股份实现对渤海融幸的控股。
此前,渤海融幸“操纵期货案”,也一度影响到东北证券的债券发行。2022年1月,东北证券拟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公司债券被监管问询,问询问题即渤海融幸因涉嫌操纵期货合约收到《立案告知书》,东北证券被要求补充披露,并说明是否符合《证券法》第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
在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东北证券指出,渤海融幸营业收入规模较大,但对公司利润贡献较小,渤海融幸的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占公司对应财务指标的比例较低,渤海融幸被立案事项不会对发行人的经营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造成重大内控缺陷。
破坏市场秩序
从被立案调查至处罚落地,已有近三年之久。2021年12月,东北证券曾公告称,渤海融幸收到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62021047号),因渤海融幸涉嫌操纵期货合约,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
独立财经评论员郭施亮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立案调查到处罚落地,历时三年时间,也侧面说明该案件的问题相对比较复杂,查证存在难度。
早在2019年,证监会制定发布了《关于〈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第五项“其他操纵期货交易价格行为”的规定》,明确禁止挤仓操纵行为。根据规定,在临近交割月或者交割月合约上,利用不正当手段规避持仓限制,形成持仓优势,影响期货交易价格的行为被视为挤仓操纵。
泰石投资董事总经理韩玮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认为,操纵期货合约,不但会违反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造成巨大金融风险隐患,而且还会扭曲商品价格,破坏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
对于期货市场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监管部门也在重拳出击。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等部门《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该文件提出,严厉打击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快查办期货市场大要案件,着力实现精准执法、高效执法。加强央地、部门协同,提高非法期货活动查处能力。
频繁收到罚单
近年来,东北证券频繁收到监管部门开出的罚单,暴露出公司在内控管理和合规经营方面存在的漏洞。
2023年9月,深交所对东北证券下发监管函,文件显示,公司作为豫金刚石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保荐机构,存在以下违规行为:未对发行对象认购资金来源审慎核查;持续督导期间未勤勉尽责,包括未对募集资金置换预投资金事项审慎核查、未充分核查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情况、未充分关注募投项目流动资金的用途和程序、未对涉诉事项保持合理的职业怀疑。
2023年4月,东北证券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罚款51.86万元,时任交易风控条线总经理于彦被罚款2.03万元。
2022年12月,东北证券延吉光明街证券营业部因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被国家外汇管理局延边州中心支局责令改正、警告,并予以罚款10万元。
“频繁发生合规问题、内部风控问题,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券商行业的发展质量参差不齐。部分券商追求高速发展的同时,却疏忽了合规、专业,最终导致行业的问题不断暴露。”郭施亮说。
韩玮也表示,一般来说,屡屡收到监管罚单,往往暴露出证券公司合规或风险控制环节薄弱。如果不加以重视,不迅速改善,则证券公司可能酝酿出更大的违规风险事件。
对券商行业来说,提升合规能力、专业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在郭施亮看来,在竞争过程中,合规性、专业性以及高质量服务也是券商的核心竞争力。
(文章来源:国际金融报)
时隔近三年,监管部门对渤海融幸 (上海) 商贸有限公司(下称“渤海融幸”)的调查结果终于出炉。
因涉嫌操纵焦炭、焦煤期货,非法获利上千万,渤海融幸于近日收到证监会罚单,被罚没约2040万元。渤海融幸是东北证券控股子公司渤海期货的全资孙公司。
分析人士认为,部分证券公司近年来频收罚单,暴露出相关公司存在合规或风险控制环节薄弱等问题。合规性、专业性以及高质量服务,应成为券商在竞争过程中的核心竞争力。
领千万级罚单
近日,东北证券发布公告称,其控股子公司渤海期货的全资孙公司渤海融幸因涉嫌操纵期货合约,已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该事件涉及的违法行为发生在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1月15日,其间渤海融幸利用不正当手段规避持仓限制,导致焦炭2101合约和焦煤2101合约的交易价格受到影响,违法所得共计约1020万元。
证监会根据相关规定拟决定对渤海融幸责令改正,合计没收违法所得1019.76万元,并处以1019.76万元的罚款;对时任渤海融幸总经理杨会兵给予警告,合计处以20万元的罚款;对时任渤海融幸黑色系商品期货交易团队负责人王烨给予警告,合计处以10万元的罚款;对肖佳华责令改正,并处以20万元的罚款。
对此,东北证券表示,该事件不涉及本公司,且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加强对子公司的管控,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公开信息显示,渤海融幸成立于2016年,吉林亚泰集团成员,位于上海市,是一家以从事批发业为主的企业。渤海融幸是渤海融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渤海融盛”)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渤海期货通过持有渤海融盛100%股份实现对渤海融幸的控股。
此前,渤海融幸“操纵期货案”,也一度影响到东北证券的债券发行。2022年1月,东北证券拟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公司债券被监管问询,问询问题即渤海融幸因涉嫌操纵期货合约收到《立案告知书》,东北证券被要求补充披露,并说明是否符合《证券法》第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
在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东北证券指出,渤海融幸营业收入规模较大,但对公司利润贡献较小,渤海融幸的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占公司对应财务指标的比例较低,渤海融幸被立案事项不会对发行人的经营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造成重大内控缺陷。
破坏市场秩序
从被立案调查至处罚落地,已有近三年之久。2021年12月,东北证券曾公告称,渤海融幸收到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62021047号),因渤海融幸涉嫌操纵期货合约,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
独立财经评论员郭施亮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立案调查到处罚落地,历时三年时间,也侧面说明该案件的问题相对比较复杂,查证存在难度。
早在2019年,证监会制定发布了《关于〈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第五项“其他操纵期货交易价格行为”的规定》,明确禁止挤仓操纵行为。根据规定,在临近交割月或者交割月合约上,利用不正当手段规避持仓限制,形成持仓优势,影响期货交易价格的行为被视为挤仓操纵。
泰石投资董事总经理韩玮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认为,操纵期货合约,不但会违反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造成巨大金融风险隐患,而且还会扭曲商品价格,破坏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
对于期货市场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监管部门也在重拳出击。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等部门《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该文件提出,严厉打击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快查办期货市场大要案件,着力实现精准执法、高效执法。加强央地、部门协同,提高非法期货活动查处能力。
频繁收到罚单
近年来,东北证券频繁收到监管部门开出的罚单,暴露出公司在内控管理和合规经营方面存在的漏洞。
2023年9月,深交所对东北证券下发监管函,文件显示,公司作为豫金刚石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保荐机构,存在以下违规行为:未对发行对象认购资金来源审慎核查;持续督导期间未勤勉尽责,包括未对募集资金置换预投资金事项审慎核查、未充分核查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情况、未充分关注募投项目流动资金的用途和程序、未对涉诉事项保持合理的职业怀疑。
2023年4月,东北证券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罚款51.86万元,时任交易风控条线总经理于彦被罚款2.03万元。
2022年12月,东北证券延吉光明街证券营业部因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被国家外汇管理局延边州中心支局责令改正、警告,并予以罚款10万元。
“频繁发生合规问题、内部风控问题,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券商行业的发展质量参差不齐。部分券商追求高速发展的同时,却疏忽了合规、专业,最终导致行业的问题不断暴露。”郭施亮说。
韩玮也表示,一般来说,屡屡收到监管罚单,往往暴露出证券公司合规或风险控制环节薄弱。如果不加以重视,不迅速改善,则证券公司可能酝酿出更大的违规风险事件。
对券商行业来说,提升合规能力、专业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在郭施亮看来,在竞争过程中,合规性、专业性以及高质量服务也是券商的核心竞争力。
(文章来源:国际金融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