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决定自2024年9月26日起对加拿大相关被调查措施启动反歧视调查

兰格钢铁网

4天前

加拿大政府自9月10日起就自中国进口的电池和电池零部件、太阳能产品、半导体和关键矿产等征税启动为期30天的公众咨询,加拿大政府后续采取的相关措施也在本次调查范围内。

商务部发布《商务部关于就加拿大对华相关限制性措施进行反歧视调查的公告》称,商务部获得的初步证据和信息显示,加拿大将对自中国进口相关电动汽车和钢铝产品采取的加征关税等限制措施(以下称相关被调查措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七条规定的“在贸易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采取歧视性的禁止、限制或者其他类似措施”的情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商务部决定自2024年9月26日起对加拿大相关被调查措施启动反歧视调查。

本次调查对象为加拿大将对自中国进口相关产品采取的加征关税等限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自2024年10月1日起,对所有中国制造的电动车辆征收100%附加税;自2024年10月15日起,对自中国进口的钢铁和铝制品征收25%附加税;限制可享受加拿大清洁能源汽车补贴的国家范围。

此外,加拿大政府自9月10日起就自中国进口的电池和电池零部件、太阳能产品、半导体和关键矿产等征税启动为期30天的公众咨询,加拿大政府后续采取的相关措施也在本次调查范围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调查可以采取书面问卷、召开听证会、实地调查、委托调查等方式进行。商务部根据调查结果,提出调查报告或者作出处理裁定,并发布公告。

本次调查自2024年9月26日开始,调查期限通常为3个月,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延长。(新华财经)

加拿大政府自9月10日起就自中国进口的电池和电池零部件、太阳能产品、半导体和关键矿产等征税启动为期30天的公众咨询,加拿大政府后续采取的相关措施也在本次调查范围内。

商务部发布《商务部关于就加拿大对华相关限制性措施进行反歧视调查的公告》称,商务部获得的初步证据和信息显示,加拿大将对自中国进口相关电动汽车和钢铝产品采取的加征关税等限制措施(以下称相关被调查措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七条规定的“在贸易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采取歧视性的禁止、限制或者其他类似措施”的情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商务部决定自2024年9月26日起对加拿大相关被调查措施启动反歧视调查。

本次调查对象为加拿大将对自中国进口相关产品采取的加征关税等限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自2024年10月1日起,对所有中国制造的电动车辆征收100%附加税;自2024年10月15日起,对自中国进口的钢铁和铝制品征收25%附加税;限制可享受加拿大清洁能源汽车补贴的国家范围。

此外,加拿大政府自9月10日起就自中国进口的电池和电池零部件、太阳能产品、半导体和关键矿产等征税启动为期30天的公众咨询,加拿大政府后续采取的相关措施也在本次调查范围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调查可以采取书面问卷、召开听证会、实地调查、委托调查等方式进行。商务部根据调查结果,提出调查报告或者作出处理裁定,并发布公告。

本次调查自2024年9月26日开始,调查期限通常为3个月,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延长。(新华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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