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8日,山东监管局发布批复称,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关于报送兰山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鲁太保寿〔2024〕136号)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审核,同意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兰山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由“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与滨河路交汇处西南的天元国际商业沿街A区A-101东段”变更至“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中段南侧环球丹桂园14号楼6楼”。
请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应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10日内到临沂金融监管分局更换许可证,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公告。营业场所变更后,不得在原址再行办理保险业务,并须及时拆除原址标识及标牌。
2024年9月18日,山东监管局发布批复称,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关于报送兰山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鲁太保寿〔2024〕136号)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审核,同意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兰山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由“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与滨河路交汇处西南的天元国际商业沿街A区A-101东段”变更至“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中段南侧环球丹桂园14号楼6楼”。
请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应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10日内到临沂金融监管分局更换许可证,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公告。营业场所变更后,不得在原址再行办理保险业务,并须及时拆除原址标识及标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