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22万!因药品检验不合规

医药慧

1周前

行政处罚决定书(皖药监药处罚﹝2024﹞2-49号)显示,2024年4月28日,接省局《关于转办不合格药品检验报告的函》(药监综便函〔2024〕96号),标示为亳州市圣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三棱(批号211101)经徐州市检验检测中心检验不符合规定,报告编号:XZ2024YC0064,检验项目-全检,不合格项目为(标准规定为不得少于7.5%,检验结果为5.9%),被抽样单位睢宁县人民医院。

近日,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一药企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行政处罚决定书(皖药监药处罚﹝2024﹞2-49号)显示,2024年4月28日,接省局《关于转办不合格药品检验报告的函》(药监综便函〔2024〕96号),标示为亳州市圣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三棱(批号211101)经徐州市检验检测中心检验不符合规定,报告编号:XZ2024YC0064,检验项目-全检,不合格项目为【浸出物】(标准规定为不得少于7.5%,检验结果为5.9%),被抽样单位睢宁县人民医院。企业提出复验申请,2024年7月26日我局收到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出具该批三棱的复验报告(编号:JS2024YF0002),检验结果【浸出物】6.0%标准规定为不得少于7.5%),不符合规定

2024年9月5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给予亳州市圣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召回的三棱(批号211101)234kg;

2.没收违法所得11030.50元;

3.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2.2倍的罚款计220000.00元共计231030.50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皖药监药处罚﹝2024﹞2-49号)显示,2024年4月28日,接省局《关于转办不合格药品检验报告的函》(药监综便函〔2024〕96号),标示为亳州市圣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三棱(批号211101)经徐州市检验检测中心检验不符合规定,报告编号:XZ2024YC0064,检验项目-全检,不合格项目为(标准规定为不得少于7.5%,检验结果为5.9%),被抽样单位睢宁县人民医院。

近日,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一药企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行政处罚决定书(皖药监药处罚﹝2024﹞2-49号)显示,2024年4月28日,接省局《关于转办不合格药品检验报告的函》(药监综便函〔2024〕96号),标示为亳州市圣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三棱(批号211101)经徐州市检验检测中心检验不符合规定,报告编号:XZ2024YC0064,检验项目-全检,不合格项目为【浸出物】(标准规定为不得少于7.5%,检验结果为5.9%),被抽样单位睢宁县人民医院。企业提出复验申请,2024年7月26日我局收到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出具该批三棱的复验报告(编号:JS2024YF0002),检验结果【浸出物】6.0%标准规定为不得少于7.5%),不符合规定

2024年9月5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给予亳州市圣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召回的三棱(批号211101)234kg;

2.没收违法所得11030.50元;

3.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2.2倍的罚款计220000.00元共计231030.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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