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两日的2024上海水业热点论坛,众多嘉宾带来了密集的行业信息分享。上海锦天城(厦门)律师事务所余韵律师全程聆听了论坛分享,本文为她记录的几个论坛颇有意思的主题内容。她表示,出于对行业的有限理解,本文中所谓的“有意思”更多是站在自身的经历和职业角度,粗浅记录当下给予启发和引起共鸣的瞬间。
连续两日的2024上海水业热点论坛,带来了密集的行业信息分享,趁着在脑子里还算新鲜热乎,记录几个颇有意思的主题内容。出于对行业的有限理解,本文中所谓的“有意思”更多是站在自身的经历和职业角度,粗浅记录当下给予启发和引起共鸣的瞬间。
余韵
01城市更新背景下的水务可持续发展
几个重要的政策:
1、《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扎实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通知》(建科〔2023〕30号):城市更新工作内容中包括城市生态修复、城市功能完善、基础设施更新改造等。
2、《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城规〔2024〕2号)
重点任务中包括:供水设施设备和污水处理设施设备的更新,其中供水设施设备的更新强调对影响水质达标、老旧破损、国家明令淘汰、能耗高、运行效率低等问题的自来水厂内及居民小区二次供水(加压调蓄)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
3、《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更新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4〕24号)
支持范围:地级及以上城市、2024年首批评选15个示范城市、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重点支持城市地下管网更新改造和污水管网“厂网一体”建设改造等。
补助标准:东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8亿元,中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0亿元,西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2亿元,直辖市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2亿元。资金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分年拨付到位。
2024年首批支持城市名单:石家庄、太原、沈阳、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青岛、武汉、东莞、重庆、成都、西安。
关于实施模式的选择,水务基础设施更新是系统性工程,投建管一体是共识、厂网一体是目标,成本高、周期长、回报低、且事关公众利益,地方水司是实现更新改造统一调度、一体化管理的最优选,在这种背景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实非良策,上海、深圳、珠海、长沙在实施模式选择上已付诸实践。所以说,真要干事情,思路得打开。
再提一嘴资产的问题,活动中多次提及厂网一体化中管网资产的权属和移交。的确,管网资产规模庞杂、建设主体、时间、质量不一,如进行所有权移交一方面存在资产清点、移交的实操难度,另一方面从财务角度确实可能因固定资产折旧从而影响企业利润,从以上两个角度考虑,只移交资产的运营管理权更为合理。但并不能因此完全否认所有权移交的必要性,譬如:固定资产折旧对现金流的影响,政府付费中如果包含折旧,实际会增加企业的现金流量,有利于企业融资;另外由于管网资产规模大,所有权注入也更有利于信用评级。
02雨天污水溢流
雨天污水溢流是各地城市普遍头疼的问题。此次论坛,上海城投作为东道主就雨天污水溢流问题详细分享了上海水环境治理提质增效的实施路径,主要从解决雨污混接、污水/雨水管道破损、雨水管道错接几个问题入手。
雨天污水溢流除了给城市水环境治理制造难题外,由于我国缺乏溢流污染控制的政策和技术标准,从而也给污水处理企业带来了严峻的环保责任考验。
对此,我国以及地方环保部门现阶段在政策上也有在做积极探索和尝试:
1、《住房城乡建设部等5部门关于加强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和运行维护的通知》(建城〔2024〕18号):“鼓励各地在完成管网建设改造的前提下,建设雨季溢流污水快速净化设施,结合本地实际明确排放管控要求。”——实操中不容易落实。
2、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征求《关于加强中心城区城镇污水处理厂雨天应急排放管控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污水处理厂雨天超量溢流污水经一级强化处理后执行表1的排放限值(按应急排放时段均值计)。该排放限值不作为执法依据,但纳入污水处理成本规制管理。”——地方性政策难以复制。
关于雨天污水溢流,《住房城乡建设部等5部门关于加强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和运行维护的通知》提出“各地要因地制宜采取雨前降低管网运行水位、雨洪排口和截流井改造、源头雨水径流减量等措施,削减雨季溢流污染入河量。超过排水系统承载能力溢流的,应在保障城市排水防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污染入河。”
结合上述内容,分享嘉宾E20特邀研究员/市政排水体系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专家组成员方晔老师认为“合流制排水系统在雨天溢流是一种工况”,即合流制排水系统在面临一定降雨时,必须溢流,这是一种正常的工况;统筹发展和安全,必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所以雨天首先要保安全。
从行业角度理解,该观点我非常认同。但是从环境执法角度,雨天出水排放标准、溢流监测方法的缺失是污水处理企业不能规避责任的直接原因;而从环保监管角度,一旦区别监管,排污单位雨天偷排直排的现象难以避免。因此,现阶段能够逐步捋顺监管部门、社会公众对于雨天污水溢流现象的正确理解已然是重大进步。
方晔老师看到本文后评论:合流制排水系统遇到超出系统处理能力时会溢流,所以合流制的重点是控制溢频率。但我们现存的混流则是逢雨必溢流,所以我们要消除或减少分流制排水系统下的混流状态。
编辑:李丹
连续两日的2024上海水业热点论坛,众多嘉宾带来了密集的行业信息分享。上海锦天城(厦门)律师事务所余韵律师全程聆听了论坛分享,本文为她记录的几个论坛颇有意思的主题内容。她表示,出于对行业的有限理解,本文中所谓的“有意思”更多是站在自身的经历和职业角度,粗浅记录当下给予启发和引起共鸣的瞬间。
连续两日的2024上海水业热点论坛,带来了密集的行业信息分享,趁着在脑子里还算新鲜热乎,记录几个颇有意思的主题内容。出于对行业的有限理解,本文中所谓的“有意思”更多是站在自身的经历和职业角度,粗浅记录当下给予启发和引起共鸣的瞬间。
余韵
01城市更新背景下的水务可持续发展
几个重要的政策:
1、《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扎实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通知》(建科〔2023〕30号):城市更新工作内容中包括城市生态修复、城市功能完善、基础设施更新改造等。
2、《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城规〔2024〕2号)
重点任务中包括:供水设施设备和污水处理设施设备的更新,其中供水设施设备的更新强调对影响水质达标、老旧破损、国家明令淘汰、能耗高、运行效率低等问题的自来水厂内及居民小区二次供水(加压调蓄)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
3、《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更新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4〕24号)
支持范围:地级及以上城市、2024年首批评选15个示范城市、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重点支持城市地下管网更新改造和污水管网“厂网一体”建设改造等。
补助标准:东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8亿元,中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0亿元,西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2亿元,直辖市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2亿元。资金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分年拨付到位。
2024年首批支持城市名单:石家庄、太原、沈阳、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青岛、武汉、东莞、重庆、成都、西安。
关于实施模式的选择,水务基础设施更新是系统性工程,投建管一体是共识、厂网一体是目标,成本高、周期长、回报低、且事关公众利益,地方水司是实现更新改造统一调度、一体化管理的最优选,在这种背景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实非良策,上海、深圳、珠海、长沙在实施模式选择上已付诸实践。所以说,真要干事情,思路得打开。
再提一嘴资产的问题,活动中多次提及厂网一体化中管网资产的权属和移交。的确,管网资产规模庞杂、建设主体、时间、质量不一,如进行所有权移交一方面存在资产清点、移交的实操难度,另一方面从财务角度确实可能因固定资产折旧从而影响企业利润,从以上两个角度考虑,只移交资产的运营管理权更为合理。但并不能因此完全否认所有权移交的必要性,譬如:固定资产折旧对现金流的影响,政府付费中如果包含折旧,实际会增加企业的现金流量,有利于企业融资;另外由于管网资产规模大,所有权注入也更有利于信用评级。
02雨天污水溢流
雨天污水溢流是各地城市普遍头疼的问题。此次论坛,上海城投作为东道主就雨天污水溢流问题详细分享了上海水环境治理提质增效的实施路径,主要从解决雨污混接、污水/雨水管道破损、雨水管道错接几个问题入手。
雨天污水溢流除了给城市水环境治理制造难题外,由于我国缺乏溢流污染控制的政策和技术标准,从而也给污水处理企业带来了严峻的环保责任考验。
对此,我国以及地方环保部门现阶段在政策上也有在做积极探索和尝试:
1、《住房城乡建设部等5部门关于加强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和运行维护的通知》(建城〔2024〕18号):“鼓励各地在完成管网建设改造的前提下,建设雨季溢流污水快速净化设施,结合本地实际明确排放管控要求。”——实操中不容易落实。
2、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征求《关于加强中心城区城镇污水处理厂雨天应急排放管控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污水处理厂雨天超量溢流污水经一级强化处理后执行表1的排放限值(按应急排放时段均值计)。该排放限值不作为执法依据,但纳入污水处理成本规制管理。”——地方性政策难以复制。
关于雨天污水溢流,《住房城乡建设部等5部门关于加强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和运行维护的通知》提出“各地要因地制宜采取雨前降低管网运行水位、雨洪排口和截流井改造、源头雨水径流减量等措施,削减雨季溢流污染入河量。超过排水系统承载能力溢流的,应在保障城市排水防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污染入河。”
结合上述内容,分享嘉宾E20特邀研究员/市政排水体系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专家组成员方晔老师认为“合流制排水系统在雨天溢流是一种工况”,即合流制排水系统在面临一定降雨时,必须溢流,这是一种正常的工况;统筹发展和安全,必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所以雨天首先要保安全。
从行业角度理解,该观点我非常认同。但是从环境执法角度,雨天出水排放标准、溢流监测方法的缺失是污水处理企业不能规避责任的直接原因;而从环保监管角度,一旦区别监管,排污单位雨天偷排直排的现象难以避免。因此,现阶段能够逐步捋顺监管部门、社会公众对于雨天污水溢流现象的正确理解已然是重大进步。
方晔老师看到本文后评论:合流制排水系统遇到超出系统处理能力时会溢流,所以合流制的重点是控制溢频率。但我们现存的混流则是逢雨必溢流,所以我们要消除或减少分流制排水系统下的混流状态。
编辑: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