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至26日,包头市市场监管局聚焦特殊食品生产经营风险隐患,以母婴店、保健食品专营店、大型商超、药品批发企业为重点,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
此次检查,紧盯“两个落实、三个规范、三个是否”,即:特殊食品销售者经营资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专区专柜制度落实情况;专柜专区设置规范、“专有标识”合规性、规范管理清单公示情况;标签和说明书是否与注册或备案的标签和说明书内容一致、是否虚假夸大宣传、保健食品销售是否在醒目位置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的警示用语等特殊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共性问题进行检查,抽取检查重点业态特殊食品生产经营主体7户。
包头市市场监管局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开展“回头看”,第一时间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抽查结果。
科普小贴士
什么是特殊食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定义,特殊食品包括3类: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含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
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的区别
1.国家对特殊食品实施严格注册管理,质量体系严格,已经获得注册的特殊食品,质量更可靠。
2.特殊食品一般有特定的适应人群。
3.注册信息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