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院士介绍及评选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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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月前

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成立于1940年,是格鲁吉亚最主要的科学研究组织和学术机构,也是格鲁吉亚科学技术最高咨询机构和自然科学与高技术综合研究发展中心,在数学、物理学、心理学、计算机科学等众多学科都具有世界领先水平,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

导读

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是格鲁吉亚最主要的科学研究组织和学术机构,也是格鲁吉亚科学技术最高咨询机构和自然科学与高技术综合研究发展中心,在数学、物理学、心理学、计算机科学等众多学科都具有世界领先水平,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

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

Национальная Академия наук Грузии

官网:http://science.org.ge

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简介 

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成立于1940年,是格鲁吉亚最主要的科学研究组织和学术机构,也是格鲁吉亚科学技术最高咨询机构和自然科学与高技术综合研究发展中心,在数学、物理学、心理学、计算机科学等众多学科都具有世界领先水平,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

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现有院士和荣誉院士120余人,以及外籍院士90余人,外籍院士由来自20多个国家的杰出科学家组成,其中包括4位诺贝尔奖获得者、土库曼斯坦总统别尔德穆哈梅多夫和中国科学院院士、原院长白春礼等。格鲁吉亚是我国“一带一路”框架下的伙伴国家,目前已有5位中国杰出学者当选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外籍院士。美丽的建筑结构、岩石凿成的城镇、道路和桥梁、复杂的灌溉系统、古代冶金、采矿和建筑、农业和其他生产领域的成就清楚地表明了格鲁吉亚在遥远过去的应用知识的发展。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下设多个科学机构包括:格鲁吉亚国家博物馆、地质研究所、I. Beritashvili 生理研究所、心理学实验室和第比利斯大学物理研究所等。

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学部 

科学院有九个科学部门:

数学与物理系

地球科学系

工程科学与信息技术系

化学化工系

生物科学系

生理学与医学系

农业科学系

社会科学系

语言、文学与艺术系

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制度 

第一条

一般规定

  1. 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是一个团结的人,他们在科学和学术方面取得了卓越的成就。它是格鲁吉亚教育和灵性古老席位的继承者和延续者,即格拉蒂学院和伊卡尔托学院。该学院是佐治亚州政府的科学顾问。

  2. 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是以成员资格为基础的公法法律实体,是“格鲁吉亚科学院”的合法继承者。学院院士由学院正式院士、相应院士、名誉院士和外籍院士组成。(修订:2016年9月12日学院会员大会第9号决议

  3. 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的活动以《格鲁吉亚宪法》、《格鲁吉亚共和国“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法”》、《格鲁吉亚立法》和《科学院章程》为指导。

  4. 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是一个自治的科学机构,它独立批准其章程,确定其结构,并决定学院的科学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及其经济和国际合作的问题。

第二条

学院的目标和任务

  1. 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的主要目标如下:

  2. 促进佐治亚州的科学发展;

  3. 开展和支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

(修订:2016 年 9 月 12 日学院大会第 9 号决议)。

  1. 关心国家语言并改进这些语言的科学术语;

(修订:2016 年 9 月 12 日学院大会第 9 号决议)。

  1. 预测科学发展的道路;根据世界科学的最新进展,就国家优先事项提出建议,并向政府提供适当的建议;

  2. 成为在该国进行的研究问题的科学专家;

  3. 向公众介绍世界各地的科学突破,并促进格鲁吉亚研究人员和学者在国际舞台上的科学成就。

  1. 为了实现这些目标,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

  2. 从事科学研究和专家活动;为了执行其任务 - 在需要时 - 它建立并指导研究团队;

  3. 审议和评估格鲁吉亚高等教育机构和研究机构(公法法人实体-技术研究所除外)的科学活动年度报告,其有权要求这些组织提供必要的补充信息并告知他们,以及教育和科学部和科学发展基金会关于其专家活动结果的信息;

  4. 使科学活动和研究工作专业化;安排科学讨论、座谈会和会议;

  5. 发行印刷版、电子版科学期刊等期刊,开展国际科学文献交流;

  6. 从事科学成果和科学遗产的普及工作;在教育机构进行公开讲座;

  7. 在科学和技术领域设立研究所并颁发奖项,以促进重要的科学工作;

f1()设立奖学金,并选拔非学院院士的成功科学家为学院院士;

  1. 有权成为国际科学组织的成员;与世界领先的科学家和研究中心建立联系;

  2. 协调科研机构的研究工作;

  3. 在科学和技术各个领域设立委员会;

  4. 根据书面请求,保留对格鲁吉亚历史有价值的科学和文化人物的私人档案;

  5. 授予各个领域年度最佳研究机构的称号,并颁发奖项;

  6. 根据格鲁吉亚立法制定的规则,从事与学院任务有关的其他辅助经济活动。

第三条

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院士和奖学金获得者

  1. 佐治亚州国家科学院正式院士(院士)总数不得超过七十人。

  2. 在佐治亚州工作的格鲁吉亚公民,具有高度科学权威的科学家,对科学发展做出了国际公认的贡献,可以当选为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的正式院士(院士)。

  3. 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选举格鲁吉亚公民为名誉院士,他是世界公认的人物,为格鲁吉亚的科学或/和文化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4. 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选举国际公认的学者和外国公民的公众人物为外国院士。

  5. 具有博士学位或同等科学学位的人,如果是国际公认的科学著作的作者,可以被选为佐治亚州国家科学院的奖学金获得者。

  6. 50岁以上的人不能被选为佐治亚州国家科学院的奖学金获得者。他/她必须是佐治亚州公民并在佐治亚州工作。该人将被选为奖学金获得者,为期 5 年。同一个人只能被选为学院的奖学金获得者两次。

  7. 佐治亚州国家科学院通讯院士和科学院奖学金获得者的总人数不应超过四十人。

(修正案:2016 年 9 月 12 日学院大会第 9 号决议)。

第四条

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的管理和理事机构

  1. 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以选举制、民主和透明度原则为基础。

  2. 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由以下机构管理:

  3. 学院会员大会

  4. 学院学术委员会(主席团)

  5. 学院院长。

  6. 佐治亚州国家科学院院长和科学院副院长的职位是学院的行政职务。

  7. (修订:2016 年 9 月 12 日学院大会第 12 号决议)。

2018 年 6 月 5 日学院大会第 12 号决议)。

第五条

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大会

  1. 科学院大会是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的最高管理机构,科学院的正式成员(院士)和通讯院士有投票权参加。格鲁吉亚学院的名誉院士和外籍院士以及学院的奖学金获得者也参加了会员大会的工作,并享有审议表决权。

(修正案:2016 年 9 月 12 日学院大会第 9 号决议)。

  1. 学院全体大会:

  2. 以所列组成(以下简称所列组成)、正式成员(院士)和相应院士的多数票批准学院的章程和结构;

  3. 确定学院活动的主要方向;

  4. 在佐治亚州国家科学院的正式院士(院士)中选举院长、副院长、院士秘书、科学部门(以下简称“系”)院士秘书和主席团其他成员,由大多数院士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投票,任期五年;

  5. 在截止日期前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学院主席团成员,占工资总额的三分之二;

  6. 审议并批准学院的年度报告,并提出有动机的申请,以资助下一年的学院;

  7. 选举学院正式院士(院士)、名誉院士、外籍院士、奖学金获得者;

  8. 处理与科学伦理有关的问题。

(修正案:2016 年 9 月 12 日学院大会第 9 号决议)。

  1. 佐治亚州国家科学院大会根据需要召开,但每年不少于两次。如果至少三分之一的有表决权成员提出要求,则必须召开股东大会。

  2. 佐治亚州国家科学院大会获得授权

如果出席表决权的议员不少于 3/5。

  1. 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大会由科学院院长召集和主持,院长缺席时由科学院代理院长主持。

  2. 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大会以所列组成单位的多数票作出决定。

(修正案:2016 年 9 月 12 日学院大会第 9 号决议)。

第六条

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学术委员会(主席团

  1. 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学术委员会由院长、副院长、院士秘书、各部门院士秘书和学院大会确定的其他成员组成,其人数不得超过五人。学院主席团其他成员的遴选和选举程序由本章程和会员大会批准的暂行条例规定。

  2. 佐治亚州国家科学院学术委员会执行学院大会的决定,并在学院大会闭会期间指导学院的活动。

  3. 佐治亚州国家科学院主席团对科学院大会负责。

  4. 学院主席团成员的职责和职能由学院院长与学院主席团成员达成一致并经学院主席团批准后分配。

  5. 科学委员会、委员会和科学协会可能存在于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主席团之下。

  6. 学院主席团

  7. 与专门的科学院和外国科学院以及其他科学院建立科学联系;

  8. 召开科学会议、会议、讨论会和专题讨论会;为重要的科学研究和发明颁发个人奖,以及佐治亚州国家科学院为青年科学家和高等教育机构学生的最佳科学作品颁发的奖项;

  9. 向佐治亚州国家科学院大会提交一份关于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活动的年度报告,供其审议和批准;

  10. 根据学院科学部门提交的结论,它评估关于高等教育机构、科研机构的科学活动和完成的研究工作的年度报告;向这些组织以及格鲁吉亚教育和科学部以及科学发展基金会提出意见。

  11. 批准关于学院现有结构单位的条例;

  12. 根据院长的建议,批准学院各结构单位的负责人;

  13. 批准学院期刊出版物的编辑委员会和理事会的组成和条例;

  14. 赞同《关于向杰出科学家/学者颁发学术个人奖的示范条例》。

  15. 批准科学部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出的部门科学秘书。

  16. 佐治亚州国家科学院主席团由行政机构提供服务。学院主席团批准行政机构的条例和章程。

(修订:2008年12月16日学院第N11号决议、2016年9月12日第N9号决议)

第七条

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院长

  1. 佐治亚州国家科学院院长是该学院在国内外的正式代表。他负责指导学院的活动。学院院长兼任学院主席团主席。

  2. 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院长由该院的正式院士(院士)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出,任期5年,由所列组成中的大多数选出。学院院长的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3. 学院理事会、科学部门和专门委员会、学院成员团体和个人成员有权提名总统候选人。

  4. 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院长:

  5. 向会员大会提名学院副院长、学院院士秘书和主席团其他成员的候选人;

  6. 召集和主持学术委员会的大会和会议;

  7. 管理学院的财务。

(修正案:2016年9月12日学院会员大会第N9号决议)

第八条

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的结构

  1. 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的结构由主席团确定,并由科学院大会批准。

  2. 学院的主要结构单位是部门,该部门将学院的正式成员(院士)、学院的通讯成员和学院的奖学金获得者联合起来。该部门由该部门的一名院士秘书领导。

  3. 根据《格鲁吉亚科学、技术及其发展法》第10条,应研究机构的要求并征得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主席团的同意,如果格鲁吉亚经济和可持续发展部决定将财产转让给该科学院,则可将该科研机构设立为科学院的一个结构单位。

  4. 学院各部门和其他结构单位的权力,以及选举和任命其领导的程序,由同一章程、学院主席团批准的有关规定和学院内部条例确定。

(修正案:2016年9月12日学院会员大会第N9号决议)

第九条

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科学部

  1. 佐治亚州国家科学院的主要科学和组织单位是由佐治亚州国家科学院院士秘书领导的部门。该部门根据学院主席团批准的条例开展活动。

(修订:2008年12月16日学院第N11号决议、2016年9月12日第N9号决议)

  1. 部门会员大会是部门的最高机构。

(修正案:2016年9月12日学院会员大会第N9号决议)

  1. 本系全体会员大会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从学院全体成员中选出本系院士秘书的候选人资格,该候选人资格提交学院全体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该部门的会员大会通过无记名投票选举该部门的科学秘书,任期五年。

(修订:2008年12月16日学院第N11号决议、2016年9月12日第N9号决议)

  1. 该系设立专门的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该系的大会从科学院院士中选举委员会主席。

  2. 部门:

(修正案:2016年9月12日学院会员大会第N9号决议)

  1. 听取和通过有关部门工作的报告;

  2. 讨论相关领域优先领域的发展问题,并向学术委员会提交适当的建议;

(修正案:2016年9月12日学院会员大会第N9号决议)

  1. 对佐治亚州科学和教育机构活动的年度报告进行专家评估,并向学术委员会提交相关结论;

(修正案:2016年9月12日学院会员大会第N9号决议)

  1. 协调各研究机构的工作;

  2. 设立专家委员会,负责授予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个人奖;

  3. 向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学术委员会提交关于授予个人奖项的提案。在做出相关决定的情况下,学院理事会会成立专家委员会来考虑收到的申请;

  4. 协调为向杰出的科学家/学者颁发个人奖项而设立的专家委员会的工作;审议工作成果,将部门大会审议材料报主席团批准;

(修正案:2016年9月12日学院会员大会第N9号决议)

  1. 讨论召开科学会议、会议和会议的问题,向学术委员会提交适当的提案;

(修正案:2016年9月12日学院会员大会第N9号决议)

  1. 选择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正式成员(院士)和奖学金的候选人;

(修正案:2016年9月12日学院会员大会第N9号决议)

  1. 佐治亚州国家科学院院士秘书:

(修正案:2016年9月12日学院会员大会第N9号决议)

  1. 指导该部门,并且是该部门在学术委员会中的全权代表;

(修正案:2016年9月12日学院会员大会第N9号决议)

  1. 指导该部门,并且是该部门在学术委员会中的全权代表;

(修正案:2016年9月12日学院会员大会第N9号决议)

  1. 召集和主持部门全体会议和部门主席团。

  2. 该部各专门委员会的目标是:

  3. 对科学和技术领域所取得成果的国际水平进行分析;制定建议,并提交部门大会讨论;

  4. 对在格鲁吉亚进行的科学和技术研究的年度报告和单独的科学论文进行专家评估,并提出相关结论供该部届会讨论;

  5. 根据领域确定年度最佳研究团队,并提交相关提案供部门会议讨论;最佳研究小组由部门局根据既定标准选出。

(修正案:2016年9月12日学院会员大会第N9号决议)

第十条

选举佐治亚州国家科学院正式院士(院士)、名誉院士、外籍院士和奖学金获得者

  1. 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的正式院士(院士)和奖学金获得者的选举是根据《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法》和本规约进行的。

  2. 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的正式成员(院士)和奖学金获得者的选举是根据学术委员会批准的专业空缺进行的。

  3. 佐治亚州国家科学院学术委员会确定接受学位和奖学金候选人文件的截止日期,以及有关候选人的提交材料清单。

  4. 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学术委员会关于举行学院正式成员(院士)选举的公告不迟于选举前三个月公布,并发布在学院网站(science.org.ge)。

佐治亚州国家科学院关于举行奖学金获得者选举的公告不迟于选举前两个月在新闻界公布,并发布在网站上(science.org.ge)。

  1. 佐治亚州国家科学院院士、研究机构、国家高等教育机构和私立授权高等教育机构有权提名佐治亚州国家科学院正式院士(院士)和奖学金获得者的候选人。

入会候选人有权随时撤回其参选资格。

  1. 学院成员和奖学金获得者的头衔文件由人力资源和特殊任务部门(以下简称人力资源部)进行,注册由学院行政办公室进行。

如果在收到的文件中发现错误,学院人力资源部将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通知代表,并设定三个工作日以消除错误。如果候选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消除不足,则不再考虑选举他为院士或奖学金获得者的问题。

  1. 在接受选举参与者文件截止时间后10天内,学院人力资源部将向主席团通报提交的候选人情况,注册候选人的文件将送交佐治亚州国家科学院相关科学部门考虑。

  2. 反映已注册候选人研究活动的基本材料(CV)和出版物清单发布在学院的网站(science.org.ge)。

  3. 已注册的佐治亚州国家科学院真正院士(院士)候选人名单将在选举前一个月在新闻界公布并发布在学院(science.org.ge)的网站上。

参加选举的奖学金候选人名单已经登记,将在选举前20天内在新闻界公布并张贴在学院(science.org.ge)的网站上。

  1. 佐治亚州国家科学院的正式成员(院士)有权在各部门大会以及学院大会上投票选择院士候选人。

注:本着平等公正的原则,对于登记的候选人的亲属和/或家庭成员的院士,禁止有投票权。

  1. 学院系和会员大会应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选拔学院院士和奖学金候选人。

院士及通讯院士在遴选/选举时,可投票选出一名或多名学院院士及奖学金候选人。

  1. 在学院正式成员(院士)和奖学金获得者参加选举的候选人名单公布后十天内,学院主席团根据领域批准各部门的专家委员会。

  2. 专家委员会审议有关部门提交的关于已登记候选人的材料,并进行无记名投票,以向候选人提出适当的推荐,以填补已宣布的空缺。

  3. 专家委员会的投票结果必须在遴选院士和奖学金获得者候选人之前提交给本院会员大会。

  4. 在学院目前的选举期间,如有必要,经主席团作出适当决定,各部门可召开联席会议,以填补分配给这些部门的所有空缺。如果院系院士人数少于5人,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则由主席团根据院系的书面申请决定与另一院合并。

  5. 在选举之前,学院的科学部门将听取院士和奖学金申请者关于其科学工作的报告。学院成员(和其他相关方)有权出席该部门的听证会。

  6. 所列教研室成员的组成由教研室规定,并由学院主席团批准。

注:在选举时正在国外执行任务的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院士和通讯院士,以及学术委员会已作出特别决定的院士和通讯院士,由于健康状况,不得考虑参加选举的院士和通讯院士。

  1. 如果所列的院士(院士)组成中至少有五分之三的人参加遴选(包括投票支持院士候选人选举的学院有投票权的学院成员),则该部门的会员大会有权组织学院正式会员(院士)候选人的选拔。

对于奖学金获得者的选择 – 如果至少五分之三的正式成员(院士)和本系学院的相应成员(包括有表决权的学院成员,投票选择公寓的奖学金获得者)参与选择。

对于有表决权的成员,投票选择候选人,以及在国外的学院成员,允许使用现代信息技术远程参与会议工作(而不是通过无记名投票)。

  1. 在该系的会员大会上,当选的院士候选人是获得过半数选票但不少于五分之三选票的人。

在部门会员大会上,奖学金候选人是从本部门院士和相应成员名单中获得过半数票,但不得少于五分之三票的人。

如果两名或两名以上的学院成员和奖学金候选人获得及格(3/5 或更多)票数,则获得最多票数的人将被视为被选中。

  1. 如果在第一轮投票中无法确定获胜者,并且几名院士或奖学金候选人获得了选举人的一半以上(但少于 3/5)的选票,则对这些候选人进行第二轮投票,如果即使在第二轮投票之后,他们也没有获得选择人数所需的票数(3/5 或更多), 该空缺将被视为已取消。

  2. 如果在第一轮投票中,两名或两名以上的院士或奖学金候选人获得相等数量的必要票数(3/5或更多),则为他们举行第二轮投票;如果在第二轮选举中均未获得必要的表决,则认为该空缺无效。如果第二轮候选人再次获得相同票数(3/5或更多)填补一个空缺,则举行第三轮投票。如果在第三轮之后,两名或两名以上的院士或奖学金候选人以相等的必要票数被选为一个空缺,则选举他们为学院的正式成员(院士)或奖学金获得者的问题由学院大会决定。

在会员大会上,获得最多票数但不少于五分之三的院士或奖学金候选人将被视为被选中。

如果候选人在学院会员大会上获得相等的票数,则该空缺将被视为取消。

  1. 所列的学院院士(包括有表决权的院士和投票选举院士或奖学金获得者的相应院士)的组成由学院会员大会批准。

注:在选举时正在国外执行任务的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院士和通讯院士,以及学术委员会已作出特别决定的院士和通讯院士,不应被考虑在所列的组成中,由于他们的健康状况,他们不能参加选举。

  1. 佐治亚州国家科学院的正式院士(院士)和学院的奖学金获得者由学院大会从学院各部门选出的候选人中选出。

对于有投票权的成员,在国内选举候选人时投票,以及对于在国外的学院成员,允许使用现代信息技术远程参加会议(非无记名投票)。

  1. 从所列的院士组成中获得过半数选票,但不少于五分之三选票的候选人将被视为当选院士。

从所列的院士和学院通讯成员中获得多数选票的候选人,但不得少于五分之三的选票,将被视为当选奖学金获得者。

  1. 计票委员会是在部门大会和学院大会上从学院全体成员中选举产生的。

  2. 在学院各部门的会员大会和学院的会员大会上,无记名投票上有“我同意”和“我反对”的字样以及候选人的名字,其中一个由投票参与者划掉。没有标记的选票,以及去掉“同意”和“反对”字样或留给某一特定候选人的选票,均被视为无效。

  3. 在部门和学院的会员大会上,填写选票时不允许有其他人在场,除非选民无法自行填写选票,届时他/她有权邀请任何人帮助,但不能邀请计票委员会成员,也不能邀请院士/奖学金候选人。

  4. 在各部门会员大会和学院会员大会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收到选票,通过在选票上签名确认。

  5. 如果选民不小心弄坏了选票,他/她将选票交给计票委员会主席,计票委员会主席将选票标记为“已损坏”,切掉角并单独存放,然后将新的选票交给选民。

  6. 无记名投票在学院的一个专门用于举行选举的房间里举行,那里有一个密封的盒子,只有计票委员会的成员在场。

  7. 如果在家投票,计票委员会会分配一组委员会成员,确保在家投票。从家里带来的投票箱与主投票箱一起打开,进行总计票。

  8. 部门计票委员会会议记录由部门股东大会以简单多数票通过。

  9. 学院会员大会计票委员会会议记录由学院会员大会以简单多数票通过。

  10. 计票委员会的会议记录和无记名选票一起保存在佐治亚州国家科学院的密封信封中。

  11. 选举结果在报刊上公布,并张贴在学院的网站上(science.org.ge)。

  12. 当选的院士自学院大会选举之日起成为相关部门的正式成员,并享有现行立法和学院章程规定的权利。

  13. 当选的奖学金获得者自学院大会选举之日起被视为相关部门的奖学金获得者,并享有现行立法和学院章程规定的权利。

  14. 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名誉院士和外籍院士空缺的候选人,由科学院院长在主席团讨论后,根据有关专门部门的建议,向会员大会提出。

佐治亚州国家科学院大会通过公开投票选举一名名誉院士和一名外籍院士。

(修正案:2021年12月24日学院会员大会第N11号决议)

第十一条

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院士和通讯院士的地位

  1. 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的院士和相应院士可以指导重大科学问题的研究或参与其实施。

  2. 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的院士和通讯院士是该学院其中一个部门的成员;他们可以从一个部门调到另一个部门,但须得到另一个部门所列成员的多数同意。

  3. 院士或通讯院士如是某一系的院士,经所列的另一系院士组成同意,可参与该系的工作,并享有本系院士的所有权利,但在同一院系的院士和通讯院士的选举中投票的权利除外。

(修正案:2016年9月12日学院会员大会第N9号决议)

  1. 学院院士有权在学术委员会以及他/她所属的部门中提出科学和科学组织问题以供讨论,并在会员大会上提出这些问题。

(修正案:2016年9月12日学院会员大会第N9号决议)

  1. 学院成员应在各自委员会讨论后,向有关部门提交一份关于其科学工作的年度报告。

第十二条

佐治亚州国家科学院正式院士(院士)、通讯院士和奖学金获得者的津贴

  1. 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的正式成员(院士)的终身每月津贴不低于 GEL 1.600。

  2. 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的通讯院士被授予不少于 1.000 格鲁吉亚拉里的终身每月津贴。

  3. 学院的奖学金获得者将获得每月至少 1000 GEL 的奖学金。

  4. 本章第 1 至 3 段规定的津贴由格鲁吉亚国家预算支付,不允许用于其他目的。

  5. 本章第1款和第2款为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正式院士或通讯院士提供的津贴,在放弃或丧失格鲁吉亚公民身份的情况下,将停止发放。

  6. 如果奖学金持有人放弃、失去格鲁吉亚公民身份或终止在格鲁吉亚的科学活动,则本章第 3 款规定的奖学金将终止。

  7. 本章第1款和第2款规定的津贴相当于为学院院士的科学地位所规定的津贴。

(修正案:2016 年 9 月 12 日学院会员大会第 N9 号决议)。

第十三条

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的财产

  1. 为了实现所设定的目标和所规定的职能,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根据格鲁吉亚立法制定的规则,使用格鲁吉亚经济和可持续发展部无偿转让给它的用益物权财产。

(修正案:2016 年 9 月 12 日学院会员大会第 N9 号决议)。

第十四条

为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提供资金

  1. 学院的基本资金来源是格鲁吉亚国家预算。分配给学院的资金在格鲁吉亚《关于有关年份的国家预算法》中单独列出。

  2. 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的其他资金来源是:

  3. 支持科学研究的国家和私人基金,包括国际基金和外国基金;

  4. 从已执行的合同中获得的赠款和收入;

  5. 科学和出版活动的收入(包括由国家预算资助的财政活动);

  6. 通过格鲁吉亚立法授权的经济活动获得的财政资源;

  7. 其他 – 包括与学院任务相关的辅助经济活动,并按照格鲁吉亚立法制定的规则进行。

  8. 其他 – 包括与学院任务相关的辅助经济活动,并按照格鲁吉亚立法制定的规则进行。

第十五条

国家对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活动的控制

  1. 格鲁吉亚教育和科学部根据格鲁吉亚立法制定的规则,对学院的活动进行国家监督。

(修正案:2016 年 9 月 12 日学院会员大会第 N9 号决议)。

第十六条

修改格鲁吉亚科学院章程的规则

  1. 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章程可以通过学院大会的决定进行修改,该决定至少应由所列科学院成员组成的 3/5 投票赞成。

第十七条

过渡性条款

  1. 任期届满后,现任总统、副总统和佐治亚州国家科学院主席团成员立即辞职。

  2. 佐治亚州国家科学院应确保在2017年1月1日之前举行学院奖学金获得者的第一次选举。

  3. 除第十二章第三条外,本规约一经批准后生效。

  4. 本规约第十二章第三条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修正案:2016 年 9 月 12 日学院会员大会第 N9 号决议)。

佐治亚州国家科学院院长

Giorgi Kvesitadze院士

证书样本

院士公示

目前中国有6位学者当选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外籍院士,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原院长白春礼(2018年当选)、华南农业大学电子工程学院院长兰玉彬教授(2019年当选)、清华智能网络计算实验室主任沈寓实(2023年当选)、江南大学太湖学者特聘教授宋元达(2023年当选)等。

外籍院士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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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成立于1940年,是格鲁吉亚最主要的科学研究组织和学术机构,也是格鲁吉亚科学技术最高咨询机构和自然科学与高技术综合研究发展中心,在数学、物理学、心理学、计算机科学等众多学科都具有世界领先水平,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

导读

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是格鲁吉亚最主要的科学研究组织和学术机构,也是格鲁吉亚科学技术最高咨询机构和自然科学与高技术综合研究发展中心,在数学、物理学、心理学、计算机科学等众多学科都具有世界领先水平,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

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

Национальная Академия наук Грузии

官网:http://science.org.ge

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简介 

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成立于1940年,是格鲁吉亚最主要的科学研究组织和学术机构,也是格鲁吉亚科学技术最高咨询机构和自然科学与高技术综合研究发展中心,在数学、物理学、心理学、计算机科学等众多学科都具有世界领先水平,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

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现有院士和荣誉院士120余人,以及外籍院士90余人,外籍院士由来自20多个国家的杰出科学家组成,其中包括4位诺贝尔奖获得者、土库曼斯坦总统别尔德穆哈梅多夫和中国科学院院士、原院长白春礼等。格鲁吉亚是我国“一带一路”框架下的伙伴国家,目前已有5位中国杰出学者当选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外籍院士。美丽的建筑结构、岩石凿成的城镇、道路和桥梁、复杂的灌溉系统、古代冶金、采矿和建筑、农业和其他生产领域的成就清楚地表明了格鲁吉亚在遥远过去的应用知识的发展。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下设多个科学机构包括:格鲁吉亚国家博物馆、地质研究所、I. Beritashvili 生理研究所、心理学实验室和第比利斯大学物理研究所等。

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学部 

科学院有九个科学部门:

数学与物理系

地球科学系

工程科学与信息技术系

化学化工系

生物科学系

生理学与医学系

农业科学系

社会科学系

语言、文学与艺术系

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制度 

第一条

一般规定

  1. 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是一个团结的人,他们在科学和学术方面取得了卓越的成就。它是格鲁吉亚教育和灵性古老席位的继承者和延续者,即格拉蒂学院和伊卡尔托学院。该学院是佐治亚州政府的科学顾问。

  2. 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是以成员资格为基础的公法法律实体,是“格鲁吉亚科学院”的合法继承者。学院院士由学院正式院士、相应院士、名誉院士和外籍院士组成。(修订:2016年9月12日学院会员大会第9号决议

  3. 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的活动以《格鲁吉亚宪法》、《格鲁吉亚共和国“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法”》、《格鲁吉亚立法》和《科学院章程》为指导。

  4. 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是一个自治的科学机构,它独立批准其章程,确定其结构,并决定学院的科学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及其经济和国际合作的问题。

第二条

学院的目标和任务

  1. 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的主要目标如下:

  2. 促进佐治亚州的科学发展;

  3. 开展和支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

(修订:2016 年 9 月 12 日学院大会第 9 号决议)。

  1. 关心国家语言并改进这些语言的科学术语;

(修订:2016 年 9 月 12 日学院大会第 9 号决议)。

  1. 预测科学发展的道路;根据世界科学的最新进展,就国家优先事项提出建议,并向政府提供适当的建议;

  2. 成为在该国进行的研究问题的科学专家;

  3. 向公众介绍世界各地的科学突破,并促进格鲁吉亚研究人员和学者在国际舞台上的科学成就。

  1. 为了实现这些目标,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

  2. 从事科学研究和专家活动;为了执行其任务 - 在需要时 - 它建立并指导研究团队;

  3. 审议和评估格鲁吉亚高等教育机构和研究机构(公法法人实体-技术研究所除外)的科学活动年度报告,其有权要求这些组织提供必要的补充信息并告知他们,以及教育和科学部和科学发展基金会关于其专家活动结果的信息;

  4. 使科学活动和研究工作专业化;安排科学讨论、座谈会和会议;

  5. 发行印刷版、电子版科学期刊等期刊,开展国际科学文献交流;

  6. 从事科学成果和科学遗产的普及工作;在教育机构进行公开讲座;

  7. 在科学和技术领域设立研究所并颁发奖项,以促进重要的科学工作;

f1()设立奖学金,并选拔非学院院士的成功科学家为学院院士;

  1. 有权成为国际科学组织的成员;与世界领先的科学家和研究中心建立联系;

  2. 协调科研机构的研究工作;

  3. 在科学和技术各个领域设立委员会;

  4. 根据书面请求,保留对格鲁吉亚历史有价值的科学和文化人物的私人档案;

  5. 授予各个领域年度最佳研究机构的称号,并颁发奖项;

  6. 根据格鲁吉亚立法制定的规则,从事与学院任务有关的其他辅助经济活动。

第三条

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院士和奖学金获得者

  1. 佐治亚州国家科学院正式院士(院士)总数不得超过七十人。

  2. 在佐治亚州工作的格鲁吉亚公民,具有高度科学权威的科学家,对科学发展做出了国际公认的贡献,可以当选为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的正式院士(院士)。

  3. 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选举格鲁吉亚公民为名誉院士,他是世界公认的人物,为格鲁吉亚的科学或/和文化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4. 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选举国际公认的学者和外国公民的公众人物为外国院士。

  5. 具有博士学位或同等科学学位的人,如果是国际公认的科学著作的作者,可以被选为佐治亚州国家科学院的奖学金获得者。

  6. 50岁以上的人不能被选为佐治亚州国家科学院的奖学金获得者。他/她必须是佐治亚州公民并在佐治亚州工作。该人将被选为奖学金获得者,为期 5 年。同一个人只能被选为学院的奖学金获得者两次。

  7. 佐治亚州国家科学院通讯院士和科学院奖学金获得者的总人数不应超过四十人。

(修正案:2016 年 9 月 12 日学院大会第 9 号决议)。

第四条

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的管理和理事机构

  1. 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以选举制、民主和透明度原则为基础。

  2. 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由以下机构管理:

  3. 学院会员大会

  4. 学院学术委员会(主席团)

  5. 学院院长。

  6. 佐治亚州国家科学院院长和科学院副院长的职位是学院的行政职务。

  7. (修订:2016 年 9 月 12 日学院大会第 12 号决议)。

2018 年 6 月 5 日学院大会第 12 号决议)。

第五条

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大会

  1. 科学院大会是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的最高管理机构,科学院的正式成员(院士)和通讯院士有投票权参加。格鲁吉亚学院的名誉院士和外籍院士以及学院的奖学金获得者也参加了会员大会的工作,并享有审议表决权。

(修正案:2016 年 9 月 12 日学院大会第 9 号决议)。

  1. 学院全体大会:

  2. 以所列组成(以下简称所列组成)、正式成员(院士)和相应院士的多数票批准学院的章程和结构;

  3. 确定学院活动的主要方向;

  4. 在佐治亚州国家科学院的正式院士(院士)中选举院长、副院长、院士秘书、科学部门(以下简称“系”)院士秘书和主席团其他成员,由大多数院士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投票,任期五年;

  5. 在截止日期前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学院主席团成员,占工资总额的三分之二;

  6. 审议并批准学院的年度报告,并提出有动机的申请,以资助下一年的学院;

  7. 选举学院正式院士(院士)、名誉院士、外籍院士、奖学金获得者;

  8. 处理与科学伦理有关的问题。

(修正案:2016 年 9 月 12 日学院大会第 9 号决议)。

  1. 佐治亚州国家科学院大会根据需要召开,但每年不少于两次。如果至少三分之一的有表决权成员提出要求,则必须召开股东大会。

  2. 佐治亚州国家科学院大会获得授权

如果出席表决权的议员不少于 3/5。

  1. 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大会由科学院院长召集和主持,院长缺席时由科学院代理院长主持。

  2. 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大会以所列组成单位的多数票作出决定。

(修正案:2016 年 9 月 12 日学院大会第 9 号决议)。

第六条

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学术委员会(主席团

  1. 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学术委员会由院长、副院长、院士秘书、各部门院士秘书和学院大会确定的其他成员组成,其人数不得超过五人。学院主席团其他成员的遴选和选举程序由本章程和会员大会批准的暂行条例规定。

  2. 佐治亚州国家科学院学术委员会执行学院大会的决定,并在学院大会闭会期间指导学院的活动。

  3. 佐治亚州国家科学院主席团对科学院大会负责。

  4. 学院主席团成员的职责和职能由学院院长与学院主席团成员达成一致并经学院主席团批准后分配。

  5. 科学委员会、委员会和科学协会可能存在于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主席团之下。

  6. 学院主席团

  7. 与专门的科学院和外国科学院以及其他科学院建立科学联系;

  8. 召开科学会议、会议、讨论会和专题讨论会;为重要的科学研究和发明颁发个人奖,以及佐治亚州国家科学院为青年科学家和高等教育机构学生的最佳科学作品颁发的奖项;

  9. 向佐治亚州国家科学院大会提交一份关于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活动的年度报告,供其审议和批准;

  10. 根据学院科学部门提交的结论,它评估关于高等教育机构、科研机构的科学活动和完成的研究工作的年度报告;向这些组织以及格鲁吉亚教育和科学部以及科学发展基金会提出意见。

  11. 批准关于学院现有结构单位的条例;

  12. 根据院长的建议,批准学院各结构单位的负责人;

  13. 批准学院期刊出版物的编辑委员会和理事会的组成和条例;

  14. 赞同《关于向杰出科学家/学者颁发学术个人奖的示范条例》。

  15. 批准科学部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出的部门科学秘书。

  16. 佐治亚州国家科学院主席团由行政机构提供服务。学院主席团批准行政机构的条例和章程。

(修订:2008年12月16日学院第N11号决议、2016年9月12日第N9号决议)

第七条

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院长

  1. 佐治亚州国家科学院院长是该学院在国内外的正式代表。他负责指导学院的活动。学院院长兼任学院主席团主席。

  2. 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院长由该院的正式院士(院士)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出,任期5年,由所列组成中的大多数选出。学院院长的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3. 学院理事会、科学部门和专门委员会、学院成员团体和个人成员有权提名总统候选人。

  4. 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院长:

  5. 向会员大会提名学院副院长、学院院士秘书和主席团其他成员的候选人;

  6. 召集和主持学术委员会的大会和会议;

  7. 管理学院的财务。

(修正案:2016年9月12日学院会员大会第N9号决议)

第八条

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的结构

  1. 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的结构由主席团确定,并由科学院大会批准。

  2. 学院的主要结构单位是部门,该部门将学院的正式成员(院士)、学院的通讯成员和学院的奖学金获得者联合起来。该部门由该部门的一名院士秘书领导。

  3. 根据《格鲁吉亚科学、技术及其发展法》第10条,应研究机构的要求并征得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主席团的同意,如果格鲁吉亚经济和可持续发展部决定将财产转让给该科学院,则可将该科研机构设立为科学院的一个结构单位。

  4. 学院各部门和其他结构单位的权力,以及选举和任命其领导的程序,由同一章程、学院主席团批准的有关规定和学院内部条例确定。

(修正案:2016年9月12日学院会员大会第N9号决议)

第九条

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科学部

  1. 佐治亚州国家科学院的主要科学和组织单位是由佐治亚州国家科学院院士秘书领导的部门。该部门根据学院主席团批准的条例开展活动。

(修订:2008年12月16日学院第N11号决议、2016年9月12日第N9号决议)

  1. 部门会员大会是部门的最高机构。

(修正案:2016年9月12日学院会员大会第N9号决议)

  1. 本系全体会员大会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从学院全体成员中选出本系院士秘书的候选人资格,该候选人资格提交学院全体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该部门的会员大会通过无记名投票选举该部门的科学秘书,任期五年。

(修订:2008年12月16日学院第N11号决议、2016年9月12日第N9号决议)

  1. 该系设立专门的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该系的大会从科学院院士中选举委员会主席。

  2. 部门:

(修正案:2016年9月12日学院会员大会第N9号决议)

  1. 听取和通过有关部门工作的报告;

  2. 讨论相关领域优先领域的发展问题,并向学术委员会提交适当的建议;

(修正案:2016年9月12日学院会员大会第N9号决议)

  1. 对佐治亚州科学和教育机构活动的年度报告进行专家评估,并向学术委员会提交相关结论;

(修正案:2016年9月12日学院会员大会第N9号决议)

  1. 协调各研究机构的工作;

  2. 设立专家委员会,负责授予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个人奖;

  3. 向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学术委员会提交关于授予个人奖项的提案。在做出相关决定的情况下,学院理事会会成立专家委员会来考虑收到的申请;

  4. 协调为向杰出的科学家/学者颁发个人奖项而设立的专家委员会的工作;审议工作成果,将部门大会审议材料报主席团批准;

(修正案:2016年9月12日学院会员大会第N9号决议)

  1. 讨论召开科学会议、会议和会议的问题,向学术委员会提交适当的提案;

(修正案:2016年9月12日学院会员大会第N9号决议)

  1. 选择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正式成员(院士)和奖学金的候选人;

(修正案:2016年9月12日学院会员大会第N9号决议)

  1. 佐治亚州国家科学院院士秘书:

(修正案:2016年9月12日学院会员大会第N9号决议)

  1. 指导该部门,并且是该部门在学术委员会中的全权代表;

(修正案:2016年9月12日学院会员大会第N9号决议)

  1. 指导该部门,并且是该部门在学术委员会中的全权代表;

(修正案:2016年9月12日学院会员大会第N9号决议)

  1. 召集和主持部门全体会议和部门主席团。

  2. 该部各专门委员会的目标是:

  3. 对科学和技术领域所取得成果的国际水平进行分析;制定建议,并提交部门大会讨论;

  4. 对在格鲁吉亚进行的科学和技术研究的年度报告和单独的科学论文进行专家评估,并提出相关结论供该部届会讨论;

  5. 根据领域确定年度最佳研究团队,并提交相关提案供部门会议讨论;最佳研究小组由部门局根据既定标准选出。

(修正案:2016年9月12日学院会员大会第N9号决议)

第十条

选举佐治亚州国家科学院正式院士(院士)、名誉院士、外籍院士和奖学金获得者

  1. 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的正式院士(院士)和奖学金获得者的选举是根据《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法》和本规约进行的。

  2. 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的正式成员(院士)和奖学金获得者的选举是根据学术委员会批准的专业空缺进行的。

  3. 佐治亚州国家科学院学术委员会确定接受学位和奖学金候选人文件的截止日期,以及有关候选人的提交材料清单。

  4. 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学术委员会关于举行学院正式成员(院士)选举的公告不迟于选举前三个月公布,并发布在学院网站(science.org.ge)。

佐治亚州国家科学院关于举行奖学金获得者选举的公告不迟于选举前两个月在新闻界公布,并发布在网站上(science.org.ge)。

  1. 佐治亚州国家科学院院士、研究机构、国家高等教育机构和私立授权高等教育机构有权提名佐治亚州国家科学院正式院士(院士)和奖学金获得者的候选人。

入会候选人有权随时撤回其参选资格。

  1. 学院成员和奖学金获得者的头衔文件由人力资源和特殊任务部门(以下简称人力资源部)进行,注册由学院行政办公室进行。

如果在收到的文件中发现错误,学院人力资源部将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通知代表,并设定三个工作日以消除错误。如果候选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消除不足,则不再考虑选举他为院士或奖学金获得者的问题。

  1. 在接受选举参与者文件截止时间后10天内,学院人力资源部将向主席团通报提交的候选人情况,注册候选人的文件将送交佐治亚州国家科学院相关科学部门考虑。

  2. 反映已注册候选人研究活动的基本材料(CV)和出版物清单发布在学院的网站(science.org.ge)。

  3. 已注册的佐治亚州国家科学院真正院士(院士)候选人名单将在选举前一个月在新闻界公布并发布在学院(science.org.ge)的网站上。

参加选举的奖学金候选人名单已经登记,将在选举前20天内在新闻界公布并张贴在学院(science.org.ge)的网站上。

  1. 佐治亚州国家科学院的正式成员(院士)有权在各部门大会以及学院大会上投票选择院士候选人。

注:本着平等公正的原则,对于登记的候选人的亲属和/或家庭成员的院士,禁止有投票权。

  1. 学院系和会员大会应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选拔学院院士和奖学金候选人。

院士及通讯院士在遴选/选举时,可投票选出一名或多名学院院士及奖学金候选人。

  1. 在学院正式成员(院士)和奖学金获得者参加选举的候选人名单公布后十天内,学院主席团根据领域批准各部门的专家委员会。

  2. 专家委员会审议有关部门提交的关于已登记候选人的材料,并进行无记名投票,以向候选人提出适当的推荐,以填补已宣布的空缺。

  3. 专家委员会的投票结果必须在遴选院士和奖学金获得者候选人之前提交给本院会员大会。

  4. 在学院目前的选举期间,如有必要,经主席团作出适当决定,各部门可召开联席会议,以填补分配给这些部门的所有空缺。如果院系院士人数少于5人,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则由主席团根据院系的书面申请决定与另一院合并。

  5. 在选举之前,学院的科学部门将听取院士和奖学金申请者关于其科学工作的报告。学院成员(和其他相关方)有权出席该部门的听证会。

  6. 所列教研室成员的组成由教研室规定,并由学院主席团批准。

注:在选举时正在国外执行任务的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院士和通讯院士,以及学术委员会已作出特别决定的院士和通讯院士,由于健康状况,不得考虑参加选举的院士和通讯院士。

  1. 如果所列的院士(院士)组成中至少有五分之三的人参加遴选(包括投票支持院士候选人选举的学院有投票权的学院成员),则该部门的会员大会有权组织学院正式会员(院士)候选人的选拔。

对于奖学金获得者的选择 – 如果至少五分之三的正式成员(院士)和本系学院的相应成员(包括有表决权的学院成员,投票选择公寓的奖学金获得者)参与选择。

对于有表决权的成员,投票选择候选人,以及在国外的学院成员,允许使用现代信息技术远程参与会议工作(而不是通过无记名投票)。

  1. 在该系的会员大会上,当选的院士候选人是获得过半数选票但不少于五分之三选票的人。

在部门会员大会上,奖学金候选人是从本部门院士和相应成员名单中获得过半数票,但不得少于五分之三票的人。

如果两名或两名以上的学院成员和奖学金候选人获得及格(3/5 或更多)票数,则获得最多票数的人将被视为被选中。

  1. 如果在第一轮投票中无法确定获胜者,并且几名院士或奖学金候选人获得了选举人的一半以上(但少于 3/5)的选票,则对这些候选人进行第二轮投票,如果即使在第二轮投票之后,他们也没有获得选择人数所需的票数(3/5 或更多), 该空缺将被视为已取消。

  2. 如果在第一轮投票中,两名或两名以上的院士或奖学金候选人获得相等数量的必要票数(3/5或更多),则为他们举行第二轮投票;如果在第二轮选举中均未获得必要的表决,则认为该空缺无效。如果第二轮候选人再次获得相同票数(3/5或更多)填补一个空缺,则举行第三轮投票。如果在第三轮之后,两名或两名以上的院士或奖学金候选人以相等的必要票数被选为一个空缺,则选举他们为学院的正式成员(院士)或奖学金获得者的问题由学院大会决定。

在会员大会上,获得最多票数但不少于五分之三的院士或奖学金候选人将被视为被选中。

如果候选人在学院会员大会上获得相等的票数,则该空缺将被视为取消。

  1. 所列的学院院士(包括有表决权的院士和投票选举院士或奖学金获得者的相应院士)的组成由学院会员大会批准。

注:在选举时正在国外执行任务的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院士和通讯院士,以及学术委员会已作出特别决定的院士和通讯院士,不应被考虑在所列的组成中,由于他们的健康状况,他们不能参加选举。

  1. 佐治亚州国家科学院的正式院士(院士)和学院的奖学金获得者由学院大会从学院各部门选出的候选人中选出。

对于有投票权的成员,在国内选举候选人时投票,以及对于在国外的学院成员,允许使用现代信息技术远程参加会议(非无记名投票)。

  1. 从所列的院士组成中获得过半数选票,但不少于五分之三选票的候选人将被视为当选院士。

从所列的院士和学院通讯成员中获得多数选票的候选人,但不得少于五分之三的选票,将被视为当选奖学金获得者。

  1. 计票委员会是在部门大会和学院大会上从学院全体成员中选举产生的。

  2. 在学院各部门的会员大会和学院的会员大会上,无记名投票上有“我同意”和“我反对”的字样以及候选人的名字,其中一个由投票参与者划掉。没有标记的选票,以及去掉“同意”和“反对”字样或留给某一特定候选人的选票,均被视为无效。

  3. 在部门和学院的会员大会上,填写选票时不允许有其他人在场,除非选民无法自行填写选票,届时他/她有权邀请任何人帮助,但不能邀请计票委员会成员,也不能邀请院士/奖学金候选人。

  4. 在各部门会员大会和学院会员大会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收到选票,通过在选票上签名确认。

  5. 如果选民不小心弄坏了选票,他/她将选票交给计票委员会主席,计票委员会主席将选票标记为“已损坏”,切掉角并单独存放,然后将新的选票交给选民。

  6. 无记名投票在学院的一个专门用于举行选举的房间里举行,那里有一个密封的盒子,只有计票委员会的成员在场。

  7. 如果在家投票,计票委员会会分配一组委员会成员,确保在家投票。从家里带来的投票箱与主投票箱一起打开,进行总计票。

  8. 部门计票委员会会议记录由部门股东大会以简单多数票通过。

  9. 学院会员大会计票委员会会议记录由学院会员大会以简单多数票通过。

  10. 计票委员会的会议记录和无记名选票一起保存在佐治亚州国家科学院的密封信封中。

  11. 选举结果在报刊上公布,并张贴在学院的网站上(science.org.ge)。

  12. 当选的院士自学院大会选举之日起成为相关部门的正式成员,并享有现行立法和学院章程规定的权利。

  13. 当选的奖学金获得者自学院大会选举之日起被视为相关部门的奖学金获得者,并享有现行立法和学院章程规定的权利。

  14. 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名誉院士和外籍院士空缺的候选人,由科学院院长在主席团讨论后,根据有关专门部门的建议,向会员大会提出。

佐治亚州国家科学院大会通过公开投票选举一名名誉院士和一名外籍院士。

(修正案:2021年12月24日学院会员大会第N11号决议)

第十一条

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院士和通讯院士的地位

  1. 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的院士和相应院士可以指导重大科学问题的研究或参与其实施。

  2. 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的院士和通讯院士是该学院其中一个部门的成员;他们可以从一个部门调到另一个部门,但须得到另一个部门所列成员的多数同意。

  3. 院士或通讯院士如是某一系的院士,经所列的另一系院士组成同意,可参与该系的工作,并享有本系院士的所有权利,但在同一院系的院士和通讯院士的选举中投票的权利除外。

(修正案:2016年9月12日学院会员大会第N9号决议)

  1. 学院院士有权在学术委员会以及他/她所属的部门中提出科学和科学组织问题以供讨论,并在会员大会上提出这些问题。

(修正案:2016年9月12日学院会员大会第N9号决议)

  1. 学院成员应在各自委员会讨论后,向有关部门提交一份关于其科学工作的年度报告。

第十二条

佐治亚州国家科学院正式院士(院士)、通讯院士和奖学金获得者的津贴

  1. 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的正式成员(院士)的终身每月津贴不低于 GEL 1.600。

  2. 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的通讯院士被授予不少于 1.000 格鲁吉亚拉里的终身每月津贴。

  3. 学院的奖学金获得者将获得每月至少 1000 GEL 的奖学金。

  4. 本章第 1 至 3 段规定的津贴由格鲁吉亚国家预算支付,不允许用于其他目的。

  5. 本章第1款和第2款为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正式院士或通讯院士提供的津贴,在放弃或丧失格鲁吉亚公民身份的情况下,将停止发放。

  6. 如果奖学金持有人放弃、失去格鲁吉亚公民身份或终止在格鲁吉亚的科学活动,则本章第 3 款规定的奖学金将终止。

  7. 本章第1款和第2款规定的津贴相当于为学院院士的科学地位所规定的津贴。

(修正案:2016 年 9 月 12 日学院会员大会第 N9 号决议)。

第十三条

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的财产

  1. 为了实现所设定的目标和所规定的职能,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根据格鲁吉亚立法制定的规则,使用格鲁吉亚经济和可持续发展部无偿转让给它的用益物权财产。

(修正案:2016 年 9 月 12 日学院会员大会第 N9 号决议)。

第十四条

为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提供资金

  1. 学院的基本资金来源是格鲁吉亚国家预算。分配给学院的资金在格鲁吉亚《关于有关年份的国家预算法》中单独列出。

  2. 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的其他资金来源是:

  3. 支持科学研究的国家和私人基金,包括国际基金和外国基金;

  4. 从已执行的合同中获得的赠款和收入;

  5. 科学和出版活动的收入(包括由国家预算资助的财政活动);

  6. 通过格鲁吉亚立法授权的经济活动获得的财政资源;

  7. 其他 – 包括与学院任务相关的辅助经济活动,并按照格鲁吉亚立法制定的规则进行。

  8. 其他 – 包括与学院任务相关的辅助经济活动,并按照格鲁吉亚立法制定的规则进行。

第十五条

国家对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活动的控制

  1. 格鲁吉亚教育和科学部根据格鲁吉亚立法制定的规则,对学院的活动进行国家监督。

(修正案:2016 年 9 月 12 日学院会员大会第 N9 号决议)。

第十六条

修改格鲁吉亚科学院章程的规则

  1. 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章程可以通过学院大会的决定进行修改,该决定至少应由所列科学院成员组成的 3/5 投票赞成。

第十七条

过渡性条款

  1. 任期届满后,现任总统、副总统和佐治亚州国家科学院主席团成员立即辞职。

  2. 佐治亚州国家科学院应确保在2017年1月1日之前举行学院奖学金获得者的第一次选举。

  3. 除第十二章第三条外,本规约一经批准后生效。

  4. 本规约第十二章第三条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修正案:2016 年 9 月 12 日学院会员大会第 N9 号决议)。

佐治亚州国家科学院院长

Giorgi Kvesitadze院士

证书样本

院士公示

目前中国有6位学者当选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外籍院士,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原院长白春礼(2018年当选)、华南农业大学电子工程学院院长兰玉彬教授(2019年当选)、清华智能网络计算实验室主任沈寓实(2023年当选)、江南大学太湖学者特聘教授宋元达(2023年当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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