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广东即将集采国谈品种、基药(附名单),背后的逻辑是?

医药云端工作室

1周前

进入医保目录之后,国谈药品还面临同通用名品种的竞争,省级医保局也有权限根据竞争情况来调整该药品的支付标准。

文:点苍鹤

企业应理解医保支付标准的内涵,这是一个动态调整的结果而非一成不变;此外,国谈之后的再一次的以价换量未必不是一件好事,毕竟可以将国谈转为集采中选产品,进院、采购、使用及支付都有了较强的保障。
6月20日,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征询药品拟带量采购意向品种清单的通知》,该通知显示,广东将探索带量采购新机制,向相关企业征询2024年药品拟带量采购意向品种,品种范围包括20个基药以及431个国谈药物。
企业按照意愿如实进行需求填报,填报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6月28日24:00。企业填报的需求仅代表企业产品拟参与带量采购的意向,最终是否纳入带量采购品种范围以公布的采购文件为准。
该《通知》显示,拟带量采购的意向品种,主要是外省已集采的用量大、采购金额高的部分基本药物国家谈判药品拟带量采购的意向品种,主要是指企业愿意以支付标准视同中选价格进行带量采购的药品。
注意,通知的用词是“征询”,既然是征询,那么,企业可以同意参与集采也可不参与集采,目前采购规则还未公布,不清楚企业参与或不参与之后各自的“命运”如何。
估计很多人纳闷,国谈品种为何会被纳入集采?其实,这是有政策依据的。
2023年国谈结束医保目录调整公布,医保发〔2023〕30号明确:
协议期内谈判药品或竞价药品被纳入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或政府定价的,省级医保部门可按相关规定调整药品医保支付标准。
当时很多人忙着激动或在查看品种进入或调出目录的情况,却并不注意字里行间留下的“后门”,自带“杀气”,上述这句话,已经明白无误说明了即便是处于协议期的国谈品种,也避免不了进入带量采购的结果。
此外,医保发〔2023〕30号还明确:
协议期内如有与谈判药品同通用名的药品上市,其挂网价格不得高于谈判确定的同规格医保支付标准。省级医保部门可根据市场竞争情况、同通用名药品价格等,调整该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

图源:国家医保局  医保发〔2023〕30号

也就是说,进入医保目录之后,国谈药品还面临同通用名品种的竞争,省级医保局也有权限根据竞争情况来调整该药品的支付标准
看!这一切,早在去年12月份就已经埋下了伏笔!因此,广东这一次针对国谈药物进行集采,有其政策依据,而对于省级层面的创新,也有很多腾挪空间。
比如说前提是“征询”,有商量的余地,企业可以跟进亦可放弃,但一旦放弃,结合30号文的表述,同通用名品种降价了,完全可以以此作为新的医保支付标准,省医保局有权调整支付标准。这样,似乎将会拉低该品种的支付标准,这对原本好不容易进入目录的国谈品种来说是极大的价格威胁。
此外,由于国谈品种像集采中选品种那样承诺进院、采购及使用,集采品种是“应采尽采”,确保完成采购协议量,有很强的协议约束力,而国谈品种则是“应配尽配”,鼓励医疗机构引进惠及患者,但没有强制性。
因此,广东此次国谈药物集采落地的话,不仅可以在采购层面确保国谈品种转为集采品种,获得相应的采购和使用保障,对厂家来说也是一种新的准入方式,毕竟,就算是国谈药物,近年来都有上百个品种纳入目录,进院也越来越难,如今有这样的集采项目,还是权衡利弊,以价换量,活下去。
附件一:基药产品清单

附件二:国谈产品清单(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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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医保目录之后,国谈药品还面临同通用名品种的竞争,省级医保局也有权限根据竞争情况来调整该药品的支付标准。

文:点苍鹤

企业应理解医保支付标准的内涵,这是一个动态调整的结果而非一成不变;此外,国谈之后的再一次的以价换量未必不是一件好事,毕竟可以将国谈转为集采中选产品,进院、采购、使用及支付都有了较强的保障。
6月20日,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征询药品拟带量采购意向品种清单的通知》,该通知显示,广东将探索带量采购新机制,向相关企业征询2024年药品拟带量采购意向品种,品种范围包括20个基药以及431个国谈药物。
企业按照意愿如实进行需求填报,填报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6月28日24:00。企业填报的需求仅代表企业产品拟参与带量采购的意向,最终是否纳入带量采购品种范围以公布的采购文件为准。
该《通知》显示,拟带量采购的意向品种,主要是外省已集采的用量大、采购金额高的部分基本药物国家谈判药品拟带量采购的意向品种,主要是指企业愿意以支付标准视同中选价格进行带量采购的药品。
注意,通知的用词是“征询”,既然是征询,那么,企业可以同意参与集采也可不参与集采,目前采购规则还未公布,不清楚企业参与或不参与之后各自的“命运”如何。
估计很多人纳闷,国谈品种为何会被纳入集采?其实,这是有政策依据的。
2023年国谈结束医保目录调整公布,医保发〔2023〕30号明确:
协议期内谈判药品或竞价药品被纳入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或政府定价的,省级医保部门可按相关规定调整药品医保支付标准。
当时很多人忙着激动或在查看品种进入或调出目录的情况,却并不注意字里行间留下的“后门”,自带“杀气”,上述这句话,已经明白无误说明了即便是处于协议期的国谈品种,也避免不了进入带量采购的结果。
此外,医保发〔2023〕30号还明确:
协议期内如有与谈判药品同通用名的药品上市,其挂网价格不得高于谈判确定的同规格医保支付标准。省级医保部门可根据市场竞争情况、同通用名药品价格等,调整该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

图源:国家医保局  医保发〔2023〕30号

也就是说,进入医保目录之后,国谈药品还面临同通用名品种的竞争,省级医保局也有权限根据竞争情况来调整该药品的支付标准
看!这一切,早在去年12月份就已经埋下了伏笔!因此,广东这一次针对国谈药物进行集采,有其政策依据,而对于省级层面的创新,也有很多腾挪空间。
比如说前提是“征询”,有商量的余地,企业可以跟进亦可放弃,但一旦放弃,结合30号文的表述,同通用名品种降价了,完全可以以此作为新的医保支付标准,省医保局有权调整支付标准。这样,似乎将会拉低该品种的支付标准,这对原本好不容易进入目录的国谈品种来说是极大的价格威胁。
此外,由于国谈品种像集采中选品种那样承诺进院、采购及使用,集采品种是“应采尽采”,确保完成采购协议量,有很强的协议约束力,而国谈品种则是“应配尽配”,鼓励医疗机构引进惠及患者,但没有强制性。
因此,广东此次国谈药物集采落地的话,不仅可以在采购层面确保国谈品种转为集采品种,获得相应的采购和使用保障,对厂家来说也是一种新的准入方式,毕竟,就算是国谈药物,近年来都有上百个品种纳入目录,进院也越来越难,如今有这样的集采项目,还是权衡利弊,以价换量,活下去。
附件一:基药产品清单

附件二:国谈产品清单(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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