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原文:

3个月前

附件2:《国务院食安办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为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师生饮食安全,市场监管总局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公众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4年7月26日前反馈市场监管总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 (网址: https://www.samr.gov.cn/),在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cyjge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
三、通过信函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经营司(邮政编码:100088),并在信封上注明“《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
附件:1.国务院食安办 教育部 公安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                                  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2.国务院食安办 教育部 公安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市场监管总局
2024年6月27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国务院食安办 教育部 公安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国务院食安办 教育部 公安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附件2:《国务院食安办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为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师生饮食安全,市场监管总局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公众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4年7月26日前反馈市场监管总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 (网址: https://www.samr.gov.cn/),在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cyjge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
三、通过信函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经营司(邮政编码:100088),并在信封上注明“《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
附件:1.国务院食安办 教育部 公安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                                  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2.国务院食安办 教育部 公安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市场监管总局
2024年6月27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国务院食安办 教育部 公安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国务院食安办 教育部 公安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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