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出台房地产市场补贴政策

新华财经

3周前

新华财经石家庄6月6日电(记者刘桃熊)6日,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石家庄市关于优化当前房地产政策的措施》,提出实施购房补贴、以旧换新、发挥公积金作用等措施,促进石家庄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新华财经石家庄6月6日电(记者刘桃熊)6日,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石家庄市关于优化当前房地产政策的措施》,提出实施购房补贴、以旧换新、发挥公积金作用等措施,促进石家庄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购房补贴方面,措施提出对购买石家庄市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给予分段定额补贴。补贴标准为购买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住房的补贴5000元/套;购买90-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住房的补贴10000元/套;购买144平方米以上住房的补贴15000元/套。

以旧换新方面,支持个人存量住房通过以旧换新方式换购新建商品住房。以旧换新补贴标准为以市场交易方式实现以旧换新的,补贴换购房人10000元/套;以市属国有企业收购方式实现以旧换新的,补贴换购房人10000元/套;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或市场租赁住房使用的,补贴收购企业10000元/套。换购房人同时享受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分段定额补贴。

发挥公积金作用方面,措施提出实施“商转公”、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自2024年4月28日起,在石家庄市办理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并符合相应条件的,可申请将原商业贷款置换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首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家庭购买长安区、新华区、桥西区、裕华区及高新区住房,单缴存人员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元,双缴存人员最高额度提高至100万元。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在此基础上,分别提高10万元和20万元。

编辑:幸骊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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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财经石家庄6月6日电(记者刘桃熊)6日,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石家庄市关于优化当前房地产政策的措施》,提出实施购房补贴、以旧换新、发挥公积金作用等措施,促进石家庄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新华财经石家庄6月6日电(记者刘桃熊)6日,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石家庄市关于优化当前房地产政策的措施》,提出实施购房补贴、以旧换新、发挥公积金作用等措施,促进石家庄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购房补贴方面,措施提出对购买石家庄市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给予分段定额补贴。补贴标准为购买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住房的补贴5000元/套;购买90-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住房的补贴10000元/套;购买144平方米以上住房的补贴15000元/套。

以旧换新方面,支持个人存量住房通过以旧换新方式换购新建商品住房。以旧换新补贴标准为以市场交易方式实现以旧换新的,补贴换购房人10000元/套;以市属国有企业收购方式实现以旧换新的,补贴换购房人10000元/套;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或市场租赁住房使用的,补贴收购企业10000元/套。换购房人同时享受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分段定额补贴。

发挥公积金作用方面,措施提出实施“商转公”、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自2024年4月28日起,在石家庄市办理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并符合相应条件的,可申请将原商业贷款置换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首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家庭购买长安区、新华区、桥西区、裕华区及高新区住房,单缴存人员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元,双缴存人员最高额度提高至100万元。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在此基础上,分别提高10万元和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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