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关于部分药品开展竞价挂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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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周前

(二)申报企业需填报至少全国3个省级药品采购平台的挂网价格(含价格截屏);如最小制剂单位价格在100元及以上的,需说明价格高的理由;所有企业需承诺申报价不高于国家监测价或全国最低价。

今日,“药叶朋友说”为所有药业同行们整理了4条国内的药业药闻。

一、河北省关于部分药品开展竞价挂网的通知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挂网工作的通知》(冀医保规〔2020〕8号),现就药品竞价挂网事宜通知如下:

一、挂网竞价

(一)药品竞价挂网。过评药品企业2家及以上但未按1.8倍规则竞价的,需由企业报价,按差比价规则计算后,申报价格在1.8倍以内且不高于已挂网普通质量层次药品或该药品过评前已挂网价一定倍数的,经公示无异议后可挂网,原已挂网未竞价药品新申报价格不能高于已挂网价格;超过同组最低价1.8倍或超过已挂网未过评药品一定倍数的不予挂网。

(二)申报企业需填报至少全国3个省级药品采购平台的挂网价格(含价格截屏);如最小制剂单位价格在100元及以上的,需说明价格高的理由;所有企业需承诺申报价不高于国家监测价或全国最低价。

(三)同厂家同通用名药品不同剂型、规格、包装之间需符合差比价关系;过评药品价格需不高于原研(参比制剂)药品价格。企业低于成本价或无法保障供应恶意申报价格,干扰药品挂网工作的,按失信相关规定处理。

二、产品资质申报

未在我省挂网企业登录河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网址:http://ylbzj.hebei.gov.cn/pub/#/unitLogin)“药品挂网管理-资质库管理-我的药品库”完成产品资质申报。

申报时间:2024年10月14日-10月15日。

三、企业目录勾选、报价

符合申报资格的企业登录河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网址:http://ylbzj.hebei.gov.cn/pub/#/unitLogin)“药品挂网管理-我的工作台”进入“药品竞价挂网(10月份)”项目进行目录勾选、加密报价并上传价格承诺函(【药品竞价挂网(10月份)-申报管理-企业资料增补申报】菜单内上传)。三省价格截图和价格说明上传路径:药品挂网管理http://ylbzj.hebei.gov.cn/pub/#/unitLogin,进入项目【药品竞价挂网(10月份)-申报管理-产品资料增补管理】填报。企业按照最小零售包装(如:盒)申报价格,注射剂型按照最小制剂单位申报价格(保留小数点后 2 位),申报价格不能高于本企业该药品“全国最低挂网(交易)价”。企业可在规定时间内调整报价,需重新加密后方可完成有效报价,未按时报价或报价为“0”的视同放弃该药品中选资格。

三省价格截图和价格说明上传、目录勾选:2024年10月15日9时-11时。

四、企业报价解密

企业持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价解密工作。企业超过规定时间不报价解密,视同放弃该药品挂网。

来源: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采购中心

二、湖南省关于2024年第二批非免疫规划疫苗增补挂网产品相关信息的公示

来源:湖南省医药集中采购

三、贵州省医保局关于做好京津冀“3+N”联盟中药配方颗粒带量联动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根据《关于开展京津冀“3+N”联盟中药配方颗粒带量联动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LH-YD2024-1)(以下简称采购文件),现就做好京津冀“3+N”中药配方颗粒带量联动采购(以下简称京津冀“3+N”中药配方颗粒集采)落地执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选结果 

京津冀“3+N”联盟中药配方颗粒带量联动采购中选结果(详见附件私信客服)。

二、执行日期及采购周期  

中选结果于2024年10月29日起实施。采购周期为1年,从2024年10月29日起至2025年10月28日止。

三、中选产品挂网维护 

京津冀“3+N”中药配方颗粒集采在贵州医疗保障公众服务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执行,官方网址:https://fuwu.pubs.ylbzj.guizhou.gov.cn/hsa-pass-hallEnter/index.html#/zcIndex。

中选产品的生产企业需通过登录系统-操作指引-生产/代理企业业务导航(配方颗粒)-配方颗粒挂网数据管理步骤进行挂网确认。  

挂网后的中选生产企业需登录系统进行药品配送关系的搭建工作,确保医疗机构10月29日起能在系统正常下单采购。

四、有关事项及要求

1.中选企业应做好中选药品的供应保障,自主委托配送业绩优良的企业搭建配送关系,原则上每个市(州)不低于2家,且配送面能覆盖所有参加带量采购的医疗机构,如有不能保障供应或不供应的情况发生,将按照我省信用评价制度及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采购周期内若提前完成当年约定采购量,超出部分中选企业仍应按中选价格供应,直至采购周期界满。请相关采购主体在执行日前做好有关品种的备货工作。

3.各医疗机构须按照国家及我省相关文件要求,严格落实集中带量采购政策,优先采购和使用中选产品,确保协议采购量的完成。
来源: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四、宁夏关于签订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三方购销协议的通知

根据《自治区医保局关于执行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采购结果有关工作的函》(宁医保发〔2024〕150号)要求,现将签订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接续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三方购销协议签订主体

(一)参加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填报接续协议需求量的医疗机构。

(二)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生产企业。

(三)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生产企业选定的配送企业。

二、签订流程

(一)各相关医疗机构、生产企业、配送企业登录前务必安装CA数字证书驱动,此步骤是在线签订购销三方协议时的必要条件。

(二)医疗机构(甲方)、生产企业(乙方)、配送企业(丙方)均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医药采购平台,进入“医用耗材采购子系统—国家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在线签订中选产品购销三方协议。协议签订分为三步,第一步由生产企业选择配送企业并进行合同签订,第二步由配送企业响应签订合同,第三步由医疗机构选择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申报三方合同,系统自动生成乙方、丙方签订且医疗机构待签的合同,医疗机构签订后合同生效。

三、签订时间

2024年10月14日起。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采购周期为3年。

(二)非中选产品系统中含有中选产品系统部件的,则该部件执行同企业同部件的中选价,其他部件区分产品系统类别系统设定挂网价格高线,半髋假体和单髁假体产品按照性能与价格相匹配的原则系统设定挂网价格高线,医疗机构及生产企业可参考议价流程图,完成非中选产品系统及非中选产品部件的采购(具体流程详见附件私信客服)。

(三)为保障医疗机构下单使用,各生产配送企业需尽快在系统内完成合同签订工作,具体操作详见宁夏医药采购平台右上角“帮助文档”页面的“国家耗材集中采购操作手册”。

来源: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

声明:本文系转载内容,图片、文字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观点。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本平台留言,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二)申报企业需填报至少全国3个省级药品采购平台的挂网价格(含价格截屏);如最小制剂单位价格在100元及以上的,需说明价格高的理由;所有企业需承诺申报价不高于国家监测价或全国最低价。

今日,“药叶朋友说”为所有药业同行们整理了4条国内的药业药闻。

一、河北省关于部分药品开展竞价挂网的通知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挂网工作的通知》(冀医保规〔2020〕8号),现就药品竞价挂网事宜通知如下:

一、挂网竞价

(一)药品竞价挂网。过评药品企业2家及以上但未按1.8倍规则竞价的,需由企业报价,按差比价规则计算后,申报价格在1.8倍以内且不高于已挂网普通质量层次药品或该药品过评前已挂网价一定倍数的,经公示无异议后可挂网,原已挂网未竞价药品新申报价格不能高于已挂网价格;超过同组最低价1.8倍或超过已挂网未过评药品一定倍数的不予挂网。

(二)申报企业需填报至少全国3个省级药品采购平台的挂网价格(含价格截屏);如最小制剂单位价格在100元及以上的,需说明价格高的理由;所有企业需承诺申报价不高于国家监测价或全国最低价。

(三)同厂家同通用名药品不同剂型、规格、包装之间需符合差比价关系;过评药品价格需不高于原研(参比制剂)药品价格。企业低于成本价或无法保障供应恶意申报价格,干扰药品挂网工作的,按失信相关规定处理。

二、产品资质申报

未在我省挂网企业登录河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网址:http://ylbzj.hebei.gov.cn/pub/#/unitLogin)“药品挂网管理-资质库管理-我的药品库”完成产品资质申报。

申报时间:2024年10月14日-10月15日。

三、企业目录勾选、报价

符合申报资格的企业登录河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网址:http://ylbzj.hebei.gov.cn/pub/#/unitLogin)“药品挂网管理-我的工作台”进入“药品竞价挂网(10月份)”项目进行目录勾选、加密报价并上传价格承诺函(【药品竞价挂网(10月份)-申报管理-企业资料增补申报】菜单内上传)。三省价格截图和价格说明上传路径:药品挂网管理http://ylbzj.hebei.gov.cn/pub/#/unitLogin,进入项目【药品竞价挂网(10月份)-申报管理-产品资料增补管理】填报。企业按照最小零售包装(如:盒)申报价格,注射剂型按照最小制剂单位申报价格(保留小数点后 2 位),申报价格不能高于本企业该药品“全国最低挂网(交易)价”。企业可在规定时间内调整报价,需重新加密后方可完成有效报价,未按时报价或报价为“0”的视同放弃该药品中选资格。

三省价格截图和价格说明上传、目录勾选:2024年10月15日9时-11时。

四、企业报价解密

企业持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价解密工作。企业超过规定时间不报价解密,视同放弃该药品挂网。

来源: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采购中心

二、湖南省关于2024年第二批非免疫规划疫苗增补挂网产品相关信息的公示

来源:湖南省医药集中采购

三、贵州省医保局关于做好京津冀“3+N”联盟中药配方颗粒带量联动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根据《关于开展京津冀“3+N”联盟中药配方颗粒带量联动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LH-YD2024-1)(以下简称采购文件),现就做好京津冀“3+N”中药配方颗粒带量联动采购(以下简称京津冀“3+N”中药配方颗粒集采)落地执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选结果 

京津冀“3+N”联盟中药配方颗粒带量联动采购中选结果(详见附件私信客服)。

二、执行日期及采购周期  

中选结果于2024年10月29日起实施。采购周期为1年,从2024年10月29日起至2025年10月28日止。

三、中选产品挂网维护 

京津冀“3+N”中药配方颗粒集采在贵州医疗保障公众服务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执行,官方网址:https://fuwu.pubs.ylbzj.guizhou.gov.cn/hsa-pass-hallEnter/index.html#/zcIndex。

中选产品的生产企业需通过登录系统-操作指引-生产/代理企业业务导航(配方颗粒)-配方颗粒挂网数据管理步骤进行挂网确认。  

挂网后的中选生产企业需登录系统进行药品配送关系的搭建工作,确保医疗机构10月29日起能在系统正常下单采购。

四、有关事项及要求

1.中选企业应做好中选药品的供应保障,自主委托配送业绩优良的企业搭建配送关系,原则上每个市(州)不低于2家,且配送面能覆盖所有参加带量采购的医疗机构,如有不能保障供应或不供应的情况发生,将按照我省信用评价制度及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采购周期内若提前完成当年约定采购量,超出部分中选企业仍应按中选价格供应,直至采购周期界满。请相关采购主体在执行日前做好有关品种的备货工作。

3.各医疗机构须按照国家及我省相关文件要求,严格落实集中带量采购政策,优先采购和使用中选产品,确保协议采购量的完成。
来源: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四、宁夏关于签订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三方购销协议的通知

根据《自治区医保局关于执行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采购结果有关工作的函》(宁医保发〔2024〕150号)要求,现将签订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接续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三方购销协议签订主体

(一)参加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填报接续协议需求量的医疗机构。

(二)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生产企业。

(三)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生产企业选定的配送企业。

二、签订流程

(一)各相关医疗机构、生产企业、配送企业登录前务必安装CA数字证书驱动,此步骤是在线签订购销三方协议时的必要条件。

(二)医疗机构(甲方)、生产企业(乙方)、配送企业(丙方)均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医药采购平台,进入“医用耗材采购子系统—国家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在线签订中选产品购销三方协议。协议签订分为三步,第一步由生产企业选择配送企业并进行合同签订,第二步由配送企业响应签订合同,第三步由医疗机构选择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申报三方合同,系统自动生成乙方、丙方签订且医疗机构待签的合同,医疗机构签订后合同生效。

三、签订时间

2024年10月14日起。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采购周期为3年。

(二)非中选产品系统中含有中选产品系统部件的,则该部件执行同企业同部件的中选价,其他部件区分产品系统类别系统设定挂网价格高线,半髋假体和单髁假体产品按照性能与价格相匹配的原则系统设定挂网价格高线,医疗机构及生产企业可参考议价流程图,完成非中选产品系统及非中选产品部件的采购(具体流程详见附件私信客服)。

(三)为保障医疗机构下单使用,各生产配送企业需尽快在系统内完成合同签订工作,具体操作详见宁夏医药采购平台右上角“帮助文档”页面的“国家耗材集中采购操作手册”。

来源: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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