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投资理念的融入、投资标准的制定以及产品扩容等多个维度来看,中国ESG(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加速发展,驶入快车道。
在书面回复本刊时,某家华南著名券商强调,引导上市公司开展ESG信息披露,是落实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的生动体现。规范ESG信息披露有助于引导各类要素向可持续发展领域集聚,打造具备可持续投资价值的产业集群,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
从国际上来看,2023年6月,国际可持续发展准则理事会(ISSB)正式发布《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一般要求》和《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气候相关披露》。两项准则自2024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嘉实基金ESG研究负责人韩晓燕在书面回复中强调,其标志着全球可持续信息披露迈入新纪元,有助于提升全球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的透明度、问责制和效率,推动全球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而联办ESG研究设计中心研究主任方正指出:“目前我个人关注比较多的是欧盟方面的可持续立法进程,可以看出欧盟的ESG披露、尽职调查正逐步融入各行业企业,通过强制性政策法规和实施指导细则形成了一个全面的框架,推动企业在决策和运营中更加重视ESG因素。此前比较典型的法案有《可持续金融信息披露条例》(SFDR)、《欧盟可持续金融分类方案》(EU Taxonomy)等相对倾向于投资活动的政策。近期信披、尽职调查相关的法案也在逐步生效,比如取代原《非财务报告指令》(NFRD)的《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CSRD)、《企业可持续发展尽职调查指令》(CSDDD)等。”
ESG政策组合拳频频出台
生态体系建设日臻完善
2024年以来,国内和ESG相关政策密集出台。 其中,今年2月份,沪深北三大交易所发布了《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征求意见稿)》,该征求意见稿采用强制披露与自愿披露相结合的方式,建立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框架,强化碳排放相关披露要求,明确环境、社会、公司治理披露议题。自5月1日起,《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正式实施,这也是A股首个统一、标准、实用的ESG披露标准。
2024年4月12日,深交所、上交所、北交所同时发布《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规范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关信息披露,引导上市公司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指引》包括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框架以及环境、社会、可持续发展相关治理三个维度的具体披露要求。从交易所层面,已经形成了政策的组合拳效应。
对于该《指引》,韩晓燕强调:“其是资本市场深化可持续投资理念的关键一步,为ESG信披和评价提供了制度和基础设施保障,推动ESG融入主流投资框架和体系,从而推动资本市场的高质量发展。《指引》的发布有助于投资者获取一致性高的底层数据和信息,提高投资评价和决策的准确性和可比性。特别是《指引》提出的财务重要性和影响重要性两个维度,将引导投资者从仅关注财务价值,向关注投资标的全方位的经营业绩和环境社会外部性的评价方式过渡。同时《指引》灵活处理不同实质性的议题,如允许仅具有影响重要性的议题根据具体情况披露,提升了企业披露的可操作性和灵活性。此外,《指引》还将推动绿色和ESG债券、基金等可持续金融产品的市场发展。”
对此,方正强调:“最近的重点政策非沪深北交易所4月12日同时发布的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莫属,其要求报告期内持续被纳入上证180、科创50、深证100、创业板指数的样本公司以及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应当在2026年4月30日前发布2025年度的可持续发展报告’,明确了一批强制披露主体范围及其最晚披露时点,直接将ESG相关报告提上了这些公司的重要日程。”
而就在大约1个月前,中共中央、国务院还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完善环评源头预防管理体系,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加快构建环保信用监管体系。深化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探索开展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评价。
此外,2024年8月11日,中央层面首次系统部署经济全面绿色转型,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下称《意见》),这是我国首次从顶层设计的角度对绿色低碳转型进行系统谋划和总体部署,旨在应对全球绿色转型进程中的复杂形势,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进入绿色低碳轨道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方针。
此前,证监会相关负责人公开表示,ESG是引导上市公司增强绿色低碳发展意识、支持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防范尾部投资风险、提升投资者中长期回报的有效工具。在绿色低碳发展取得卓越成绩的优质上市公司,也应当通过更完善的信息披露展现中国企业为应对气候变化、绿色低碳转型所作出的巨大贡献。
除了证监会,各部委的响应也非常积极。 在二季度的5月下旬,财政部发布了《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推进中国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建设,规范企业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这也标志着我国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建设正式拉开序幕。
该《征求意见稿》明确:到2027年,我国企业可持续披露基本准则、气候相关披露准则相继出台;到2030年,国家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基本建成。《征求意见稿》提出,国家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由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组成;《基本准则》的施行将采取区分重点、试点先行、循序渐进、分步推进的策略,从上市公司向非上市公司扩展,从大型企业向中小企业扩展,从定性要求向定量要求扩展,从自愿披露向强制披露扩展。
6月4日,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关于新时代中央企业高标准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对新时代中央企业社会责任工作作出部署。切实加强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工作。将ESG工作纳入社会责任工作统筹管理,积极把握、应对ESG发展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推动控股上市公司围绕ESG议题高标准落实环境管理要求、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加强高水平ESG信息披露,不断提高ESG治理能力和绩效水平,增强在资本市场的价值认同。推动海外经营机构在海外经营管理、重大项目实施中将ESG工作作为重要内容,主动适应所在国家、地区ESG规范要求,强化ESG治理、实践和信息披露,持续提升国际市场竞争力。此外,北京、上海等地也陆续出台了围绕ESG发展的相关政策。
“另外,6月14日由北京市发改委印发的《北京市促进环境社会治理(ESG)体系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也值得公司,尤其是北京地区的公司关注。 这也标志着ESG作为一种重要的政策工具正在受到正视。 ”方正强调。
(当前从沪深两大交易所规定来看,沪市方面:上证180指数、科创50指数样本公司以及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应当按照本指引及本所相关规定披露《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或者《上市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以下统称《可持续发展报告》)。本所鼓励其他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深市方面:深证100指数、创业板指数样本公司以及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应当按照本指引及本所相关规定披露《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或者《上市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以下统称《可持续发展报告》)。本所鼓励其他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
ESG治理持续受到高层关注
回顾历史,其实不仅是2024年,我国相关部门在近些年来围绕ESG的政策推进有条不紊, 充分反映了高层对于这一新兴领域的重视。
如2018年9月30日,证监会修订发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其中在第八章利益相关者、环境保护与社会责任中,提出:上市公司应当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将生态环保要求融入发展战略和公司治理过程,主动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在污染防治、资源节约、生态保护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而涉及证券层面行动得相对较早,2020年2月8日,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要求上市公司应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定期评估公司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自愿披露公司社会责任报告。
当年9月4日,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办法(2020年修订)》,将上市公司是否主动披露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履行情况,报告内容是否充实、完整纳入考核。
而当时间来到2021年时,证监会层面的新政再度出台,当年的6月28日,证监会发布修订后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要求将与环境保护、社会责任有关的内容整合至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进一步看2022年情况,券商体系外的多主管部门也开始陆续出手,颁布多项有关ESG的规章制度。 例如年初的2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印发《金融标准化“十四五”发展规划》。
大约两个月后的4月11日,证监会修订发布《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在沟通内容中增加上市公司的ESG信息。投资者关系管理中上市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公司的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内容;公司的经营管理信息;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公司的文化建设;股东权利行使的方式、途径和程序等;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 公司正在或者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当年的5月27日,国务院国资委制定印发《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对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作出部署。从具体内容来看,推动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业治理能力、风险管理能力不断提高;推动更多央企控股上市公司披露ESG专项报告,力争到2023年相关专项报告披露“全覆盖”。
2023年,这一年有关ESG的重要政策其实只有一项,当年7月25日,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转发 <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编制研究> 的通知》,助力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编制工作。
《通知》所指的《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编制研究》包括:《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编制研究课题相关情况报告》《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参考指标体系》《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参考模板》。其中:
《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参考指标体系》为上市公司提供了最基础的指标参考。从环境、社会、治理三大维度,构建了包含14个一级指标、45个二级指标、132个三级指标的指标体系,全面涵盖ESG三大领域所有重点主题,以定量或定性指标的形式将具体管理与实践层层拆解,并提供指标讲解说明。同时,设定了“基础披露”与“建议披露”两个披露等级,增强了操作性,具备较好的兼容性。
《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参考模板》提供了ESG专项报告的最基础格式参考。参考模板由10个一级标题,26个二级标题以及2个参考索引表组成,既界定了ESG专项报告的基本内容,标准化设定ESG专项报告框架,便于监管机构、投资者、社会公众等主体的查阅,又明确反映了ESG专项报告编制的主要环节和基本流程,便于报告编制机构搜集和整理ESG信息、第三方专业机构审验报告以及发布传播ESG报告。
在书面回复本刊时,前海开源基金首席ESG官崔宸龙表示:“更多相关法规的推出对于ESG整体的发展提供了更好的标准,使得包括企业在内的诸多参与方更快的关注ESG及其相关的情况。 在ESG方面,央企走的比较领先,2022年12月20日由国资委牵头成立的“央企ESG联盟”,11家央企成为首批成员单位,充分发挥领头羊的作用,带领A股400多家央企ESG信息披露逐渐走向标准化。在这种实践中,ESG披露会逐渐变标准化,预计更多方面会变得细致。 “
附表:ESG相关政策、法规、监管条例发布情况
资料来源:作者依据公开信息整理
未来ESG披露的标准和尺度仍有细化空间
如何推进考核披露的好坏需要出台统一规范
A股上市公司目前ESG报告通常要符合如下要求:首先满足交易所信披要求(国企还需满足国资委信披要求);其次,结 合 全 球 可 持 续 发 展 标 准 委 员 会 ( G S S B ) 《GRI 可 持 续 发 展 报 告 标 准 》 ( G R I S t a n d a r d s ) 、 中 国 社 会 科 学 院 《 中 国 企 业 社 会 责 任 报 告 编 写 指 南 》 ( C A S S - C S R 4 . 0 / E S G 5 . 0 ) 等等。
而本刊在梳理过程中发现, 当前我国上市公司ESG报告存在部分问题,如披露比例不足。 如2023年度A股上市公司中披露ESG报告的比例仅为34.5%。前文提到,按照《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规定,应当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的上市公司应当在2026年4月30日前发布2025年度的《可持续发展报告》 。
此外,还存在国内外标准不太统一,国内外机构评判标准也不太一样(特别是有海外业务的企业也需了解国际标准);企业对ESG披露标准、规则等不太了解;披露量化不足、尺度、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
面对上述问题,本刊汇总多方专家声音,共同探讨未来ESG披露标准和尺度等问题的优化和解决之策。
韩晓燕表示,《指引》等标准的出台回应了企业在披露标准方面的困扰,但 提升企业披露积极性仍需多方合力。 首先,投资者应将ESG标准纳入投融资决策,以市场化手段和资本市场的力量驱动企业强化ESG信息披露。同时,期待出台相关政策,进一步激发企业参与ESG实践和信息披露的积极性。此外,企业内部需加强跨部门协同和管理层支持,确保ESG政策在各部门和子公司得到有效执行。
“展望未来,高质量、量化可比数据的披露将凸显ESG因子在投资组合中的价值,推动资本市场的可持续发展。建议出台配套说明文件和工具包,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企业ESG能力建设,加大力度培育和鼓励第三方服务机构,加强人才培养,以推动信息披露的质量持续提升。 建议适时将可持续信息披露质量纳入交易所信息披露考评中,实现以评促披、以评促管,助力构建高质量的中国特色ESG信息披露体系。 ”她进一步指出。
对此,方正也强调:“个人认为建立统一、清晰的ESG披露标准和衡量尺度的需求虽然迫切,但也 需要考虑标准质量和公司的理解、执行能力之间的统一。 简单易懂的普适标准在执行上没有什么问题,但难免会降低信息披露质量,难以保证披露信息的完整、详细;晦涩复杂、具有强烈行业性甚至公司特殊性的标准可以完整展现公司的管理能力与实践效果,但是不仅会造成公司执行难度的骤增,还会使得ESG无法作为一把尺,让各个公司之间的披露信息清晰、一致、可比。因此,这其中需要大量试错与更新。”
“ 目前我认为主要着手固定一些指标即可 ,比如在碳排放披露时,要求所有企业按照相同的碳核算标准披露 Scope 1、Scope 2 和 Scope 3 的排放数据,以及一些涉及到职业健康安全的指标。这些指标从选取到计算方法、单位都是比较明晰的。但即使这样, 跨行业比较仍然存在较大争议,或许从一些长期的、动态的变化上给予评判上的补偿较为合理。 ”方正分析说。
浦银安盛基金国际业务部副总监俞瑾也表示,未来ESG的披露标准 应该尽可能做到简洁明了、可实践,同时又兼顾各行业的差异性 。比如某石油龙头股公司就可再生能源(如海上风电、太阳能发电、地热、氢能等)做了很多数据披露,在维持了我国能源安全和稳定的同时,作为大型央企帮助国家推进新能源发展与能源转型。ESG的标准更好地结合各行业的实质性议题目的是让投资者能够更好的判断所创造的商业价值有没有违背社会责任,有没有给社会带来很多负面影响,即人类可持续发展的这个理念。
崔宸龙则举例表示,以央企的评价体系为例,ESG评价体系设有加分项和减分项,且均为客观评价指标。 通过结合相关政策要求,借鉴国内外的ESG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央企ESG评价体系指标设有加分项和减分项。 其中,加分项包括4个议题,下设17个一级指标和40个二级指标。减分项包括1个议题——“规范指标”,对应有1个一级指标和3个二级指标。
未来在这种更加细化和标准化的框架下,预计ESG的整体披露质量评价会更加客观。(具体见下图)
附图:央企ESG评价体系
而前述华南某知名券商建议,上市公司完善ESG信息披露,一是要 坚持实事求是,充分考虑公司自身发展阶段及披露能力,实现成本与效益相匹配。二是应 坚持系统思维 ,构建完善的ESG相关治理机制,以更好的公司治理、具体行动带动高质量ESG信息披露。三是 借鉴优秀实践、体现中国特色,结合现行境内外披露要求和优秀经验,立足公司所处行业特征和资本市场实际情况 ,设置乡村振兴、创新驱动等具体议题,突出功能性 ,充分体现在ESG领域所具备的特色和优势。
兴全基金相关人士也表示,近年来随着监管的不断推动,中国ESG信息披露数量不断提升,以沪深300指数成分股为例,2023年已有92.8%公司披露ESG报告,A股披露ESG报告的比例则为34.5%。但 不少上市公司、发债主体仍然存在整体披露率低、定量数据披露少、回避负面指标披露、第三方认证不足等问题。 以上述提到的《指引》为例,从企业角度而言,它为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设立了统一标准,有助于增强披露信息的可比性、时效性、真实性。除了提升信息披露的质量,相关标准的设立也为中国企业在发展运营中的ESG实践指引了方向。
“再从投资机构角度而言,在投资中实践ESG策略,需要有ESG数据的支持。而 ESG策略、ESG关注、ESG数据和ESG指标一起构成ESG基金产品的四大要素。 目前,ESG数据的标准是很多变的,这给ESG投资增加了甄别和遴选工作。《指引》的发布,有利于从源头提升ESG数据和ESG指标的丰富度,为ESG投资打造更优质的信息基础设施,从而为投资者打造更加知行合一、拥有长期价值的ESG投资产品。”兴全基金相关人士强调。
在ESG日益受到全资本市场关注的背景下, 《证券市场周刊》策划的年度ESG大型活动金曙光奖评选即将重磅启动 ,致力于共同推进和提升上市公司ESG治理工作,共同促进我国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文中提及基金仅作举例分析,不作买卖推荐。)
从投资理念的融入、投资标准的制定以及产品扩容等多个维度来看,中国ESG(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加速发展,驶入快车道。
在书面回复本刊时,某家华南著名券商强调,引导上市公司开展ESG信息披露,是落实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的生动体现。规范ESG信息披露有助于引导各类要素向可持续发展领域集聚,打造具备可持续投资价值的产业集群,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
从国际上来看,2023年6月,国际可持续发展准则理事会(ISSB)正式发布《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一般要求》和《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气候相关披露》。两项准则自2024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嘉实基金ESG研究负责人韩晓燕在书面回复中强调,其标志着全球可持续信息披露迈入新纪元,有助于提升全球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的透明度、问责制和效率,推动全球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而联办ESG研究设计中心研究主任方正指出:“目前我个人关注比较多的是欧盟方面的可持续立法进程,可以看出欧盟的ESG披露、尽职调查正逐步融入各行业企业,通过强制性政策法规和实施指导细则形成了一个全面的框架,推动企业在决策和运营中更加重视ESG因素。此前比较典型的法案有《可持续金融信息披露条例》(SFDR)、《欧盟可持续金融分类方案》(EU Taxonomy)等相对倾向于投资活动的政策。近期信披、尽职调查相关的法案也在逐步生效,比如取代原《非财务报告指令》(NFRD)的《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CSRD)、《企业可持续发展尽职调查指令》(CSDDD)等。”
ESG政策组合拳频频出台
生态体系建设日臻完善
2024年以来,国内和ESG相关政策密集出台。 其中,今年2月份,沪深北三大交易所发布了《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征求意见稿)》,该征求意见稿采用强制披露与自愿披露相结合的方式,建立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框架,强化碳排放相关披露要求,明确环境、社会、公司治理披露议题。自5月1日起,《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正式实施,这也是A股首个统一、标准、实用的ESG披露标准。
2024年4月12日,深交所、上交所、北交所同时发布《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规范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关信息披露,引导上市公司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指引》包括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框架以及环境、社会、可持续发展相关治理三个维度的具体披露要求。从交易所层面,已经形成了政策的组合拳效应。
对于该《指引》,韩晓燕强调:“其是资本市场深化可持续投资理念的关键一步,为ESG信披和评价提供了制度和基础设施保障,推动ESG融入主流投资框架和体系,从而推动资本市场的高质量发展。《指引》的发布有助于投资者获取一致性高的底层数据和信息,提高投资评价和决策的准确性和可比性。特别是《指引》提出的财务重要性和影响重要性两个维度,将引导投资者从仅关注财务价值,向关注投资标的全方位的经营业绩和环境社会外部性的评价方式过渡。同时《指引》灵活处理不同实质性的议题,如允许仅具有影响重要性的议题根据具体情况披露,提升了企业披露的可操作性和灵活性。此外,《指引》还将推动绿色和ESG债券、基金等可持续金融产品的市场发展。”
对此,方正强调:“最近的重点政策非沪深北交易所4月12日同时发布的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莫属,其要求报告期内持续被纳入上证180、科创50、深证100、创业板指数的样本公司以及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应当在2026年4月30日前发布2025年度的可持续发展报告’,明确了一批强制披露主体范围及其最晚披露时点,直接将ESG相关报告提上了这些公司的重要日程。”
而就在大约1个月前,中共中央、国务院还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完善环评源头预防管理体系,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加快构建环保信用监管体系。深化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探索开展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评价。
此外,2024年8月11日,中央层面首次系统部署经济全面绿色转型,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下称《意见》),这是我国首次从顶层设计的角度对绿色低碳转型进行系统谋划和总体部署,旨在应对全球绿色转型进程中的复杂形势,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进入绿色低碳轨道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方针。
此前,证监会相关负责人公开表示,ESG是引导上市公司增强绿色低碳发展意识、支持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防范尾部投资风险、提升投资者中长期回报的有效工具。在绿色低碳发展取得卓越成绩的优质上市公司,也应当通过更完善的信息披露展现中国企业为应对气候变化、绿色低碳转型所作出的巨大贡献。
除了证监会,各部委的响应也非常积极。 在二季度的5月下旬,财政部发布了《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推进中国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建设,规范企业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这也标志着我国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建设正式拉开序幕。
该《征求意见稿》明确:到2027年,我国企业可持续披露基本准则、气候相关披露准则相继出台;到2030年,国家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基本建成。《征求意见稿》提出,国家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由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组成;《基本准则》的施行将采取区分重点、试点先行、循序渐进、分步推进的策略,从上市公司向非上市公司扩展,从大型企业向中小企业扩展,从定性要求向定量要求扩展,从自愿披露向强制披露扩展。
6月4日,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关于新时代中央企业高标准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对新时代中央企业社会责任工作作出部署。切实加强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工作。将ESG工作纳入社会责任工作统筹管理,积极把握、应对ESG发展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推动控股上市公司围绕ESG议题高标准落实环境管理要求、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加强高水平ESG信息披露,不断提高ESG治理能力和绩效水平,增强在资本市场的价值认同。推动海外经营机构在海外经营管理、重大项目实施中将ESG工作作为重要内容,主动适应所在国家、地区ESG规范要求,强化ESG治理、实践和信息披露,持续提升国际市场竞争力。此外,北京、上海等地也陆续出台了围绕ESG发展的相关政策。
“另外,6月14日由北京市发改委印发的《北京市促进环境社会治理(ESG)体系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也值得公司,尤其是北京地区的公司关注。 这也标志着ESG作为一种重要的政策工具正在受到正视。 ”方正强调。
(当前从沪深两大交易所规定来看,沪市方面:上证180指数、科创50指数样本公司以及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应当按照本指引及本所相关规定披露《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或者《上市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以下统称《可持续发展报告》)。本所鼓励其他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深市方面:深证100指数、创业板指数样本公司以及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应当按照本指引及本所相关规定披露《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或者《上市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以下统称《可持续发展报告》)。本所鼓励其他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
ESG治理持续受到高层关注
回顾历史,其实不仅是2024年,我国相关部门在近些年来围绕ESG的政策推进有条不紊, 充分反映了高层对于这一新兴领域的重视。
如2018年9月30日,证监会修订发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其中在第八章利益相关者、环境保护与社会责任中,提出:上市公司应当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将生态环保要求融入发展战略和公司治理过程,主动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在污染防治、资源节约、生态保护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而涉及证券层面行动得相对较早,2020年2月8日,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要求上市公司应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定期评估公司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自愿披露公司社会责任报告。
当年9月4日,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办法(2020年修订)》,将上市公司是否主动披露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履行情况,报告内容是否充实、完整纳入考核。
而当时间来到2021年时,证监会层面的新政再度出台,当年的6月28日,证监会发布修订后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要求将与环境保护、社会责任有关的内容整合至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进一步看2022年情况,券商体系外的多主管部门也开始陆续出手,颁布多项有关ESG的规章制度。 例如年初的2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印发《金融标准化“十四五”发展规划》。
大约两个月后的4月11日,证监会修订发布《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在沟通内容中增加上市公司的ESG信息。投资者关系管理中上市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公司的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内容;公司的经营管理信息;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公司的文化建设;股东权利行使的方式、途径和程序等;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 公司正在或者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当年的5月27日,国务院国资委制定印发《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对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作出部署。从具体内容来看,推动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业治理能力、风险管理能力不断提高;推动更多央企控股上市公司披露ESG专项报告,力争到2023年相关专项报告披露“全覆盖”。
2023年,这一年有关ESG的重要政策其实只有一项,当年7月25日,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转发 <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编制研究> 的通知》,助力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编制工作。
《通知》所指的《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编制研究》包括:《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编制研究课题相关情况报告》《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参考指标体系》《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参考模板》。其中:
《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参考指标体系》为上市公司提供了最基础的指标参考。从环境、社会、治理三大维度,构建了包含14个一级指标、45个二级指标、132个三级指标的指标体系,全面涵盖ESG三大领域所有重点主题,以定量或定性指标的形式将具体管理与实践层层拆解,并提供指标讲解说明。同时,设定了“基础披露”与“建议披露”两个披露等级,增强了操作性,具备较好的兼容性。
《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参考模板》提供了ESG专项报告的最基础格式参考。参考模板由10个一级标题,26个二级标题以及2个参考索引表组成,既界定了ESG专项报告的基本内容,标准化设定ESG专项报告框架,便于监管机构、投资者、社会公众等主体的查阅,又明确反映了ESG专项报告编制的主要环节和基本流程,便于报告编制机构搜集和整理ESG信息、第三方专业机构审验报告以及发布传播ESG报告。
在书面回复本刊时,前海开源基金首席ESG官崔宸龙表示:“更多相关法规的推出对于ESG整体的发展提供了更好的标准,使得包括企业在内的诸多参与方更快的关注ESG及其相关的情况。 在ESG方面,央企走的比较领先,2022年12月20日由国资委牵头成立的“央企ESG联盟”,11家央企成为首批成员单位,充分发挥领头羊的作用,带领A股400多家央企ESG信息披露逐渐走向标准化。在这种实践中,ESG披露会逐渐变标准化,预计更多方面会变得细致。 “
附表:ESG相关政策、法规、监管条例发布情况
资料来源:作者依据公开信息整理
未来ESG披露的标准和尺度仍有细化空间
如何推进考核披露的好坏需要出台统一规范
A股上市公司目前ESG报告通常要符合如下要求:首先满足交易所信披要求(国企还需满足国资委信披要求);其次,结 合 全 球 可 持 续 发 展 标 准 委 员 会 ( G S S B ) 《GRI 可 持 续 发 展 报 告 标 准 》 ( G R I S t a n d a r d s ) 、 中 国 社 会 科 学 院 《 中 国 企 业 社 会 责 任 报 告 编 写 指 南 》 ( C A S S - C S R 4 . 0 / E S G 5 . 0 ) 等等。
而本刊在梳理过程中发现, 当前我国上市公司ESG报告存在部分问题,如披露比例不足。 如2023年度A股上市公司中披露ESG报告的比例仅为34.5%。前文提到,按照《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规定,应当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的上市公司应当在2026年4月30日前发布2025年度的《可持续发展报告》 。
此外,还存在国内外标准不太统一,国内外机构评判标准也不太一样(特别是有海外业务的企业也需了解国际标准);企业对ESG披露标准、规则等不太了解;披露量化不足、尺度、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
面对上述问题,本刊汇总多方专家声音,共同探讨未来ESG披露标准和尺度等问题的优化和解决之策。
韩晓燕表示,《指引》等标准的出台回应了企业在披露标准方面的困扰,但 提升企业披露积极性仍需多方合力。 首先,投资者应将ESG标准纳入投融资决策,以市场化手段和资本市场的力量驱动企业强化ESG信息披露。同时,期待出台相关政策,进一步激发企业参与ESG实践和信息披露的积极性。此外,企业内部需加强跨部门协同和管理层支持,确保ESG政策在各部门和子公司得到有效执行。
“展望未来,高质量、量化可比数据的披露将凸显ESG因子在投资组合中的价值,推动资本市场的可持续发展。建议出台配套说明文件和工具包,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企业ESG能力建设,加大力度培育和鼓励第三方服务机构,加强人才培养,以推动信息披露的质量持续提升。 建议适时将可持续信息披露质量纳入交易所信息披露考评中,实现以评促披、以评促管,助力构建高质量的中国特色ESG信息披露体系。 ”她进一步指出。
对此,方正也强调:“个人认为建立统一、清晰的ESG披露标准和衡量尺度的需求虽然迫切,但也 需要考虑标准质量和公司的理解、执行能力之间的统一。 简单易懂的普适标准在执行上没有什么问题,但难免会降低信息披露质量,难以保证披露信息的完整、详细;晦涩复杂、具有强烈行业性甚至公司特殊性的标准可以完整展现公司的管理能力与实践效果,但是不仅会造成公司执行难度的骤增,还会使得ESG无法作为一把尺,让各个公司之间的披露信息清晰、一致、可比。因此,这其中需要大量试错与更新。”
“ 目前我认为主要着手固定一些指标即可 ,比如在碳排放披露时,要求所有企业按照相同的碳核算标准披露 Scope 1、Scope 2 和 Scope 3 的排放数据,以及一些涉及到职业健康安全的指标。这些指标从选取到计算方法、单位都是比较明晰的。但即使这样, 跨行业比较仍然存在较大争议,或许从一些长期的、动态的变化上给予评判上的补偿较为合理。 ”方正分析说。
浦银安盛基金国际业务部副总监俞瑾也表示,未来ESG的披露标准 应该尽可能做到简洁明了、可实践,同时又兼顾各行业的差异性 。比如某石油龙头股公司就可再生能源(如海上风电、太阳能发电、地热、氢能等)做了很多数据披露,在维持了我国能源安全和稳定的同时,作为大型央企帮助国家推进新能源发展与能源转型。ESG的标准更好地结合各行业的实质性议题目的是让投资者能够更好的判断所创造的商业价值有没有违背社会责任,有没有给社会带来很多负面影响,即人类可持续发展的这个理念。
崔宸龙则举例表示,以央企的评价体系为例,ESG评价体系设有加分项和减分项,且均为客观评价指标。 通过结合相关政策要求,借鉴国内外的ESG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央企ESG评价体系指标设有加分项和减分项。 其中,加分项包括4个议题,下设17个一级指标和40个二级指标。减分项包括1个议题——“规范指标”,对应有1个一级指标和3个二级指标。
未来在这种更加细化和标准化的框架下,预计ESG的整体披露质量评价会更加客观。(具体见下图)
附图:央企ESG评价体系
而前述华南某知名券商建议,上市公司完善ESG信息披露,一是要 坚持实事求是,充分考虑公司自身发展阶段及披露能力,实现成本与效益相匹配。二是应 坚持系统思维 ,构建完善的ESG相关治理机制,以更好的公司治理、具体行动带动高质量ESG信息披露。三是 借鉴优秀实践、体现中国特色,结合现行境内外披露要求和优秀经验,立足公司所处行业特征和资本市场实际情况 ,设置乡村振兴、创新驱动等具体议题,突出功能性 ,充分体现在ESG领域所具备的特色和优势。
兴全基金相关人士也表示,近年来随着监管的不断推动,中国ESG信息披露数量不断提升,以沪深300指数成分股为例,2023年已有92.8%公司披露ESG报告,A股披露ESG报告的比例则为34.5%。但 不少上市公司、发债主体仍然存在整体披露率低、定量数据披露少、回避负面指标披露、第三方认证不足等问题。 以上述提到的《指引》为例,从企业角度而言,它为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设立了统一标准,有助于增强披露信息的可比性、时效性、真实性。除了提升信息披露的质量,相关标准的设立也为中国企业在发展运营中的ESG实践指引了方向。
“再从投资机构角度而言,在投资中实践ESG策略,需要有ESG数据的支持。而 ESG策略、ESG关注、ESG数据和ESG指标一起构成ESG基金产品的四大要素。 目前,ESG数据的标准是很多变的,这给ESG投资增加了甄别和遴选工作。《指引》的发布,有利于从源头提升ESG数据和ESG指标的丰富度,为ESG投资打造更优质的信息基础设施,从而为投资者打造更加知行合一、拥有长期价值的ESG投资产品。”兴全基金相关人士强调。
在ESG日益受到全资本市场关注的背景下, 《证券市场周刊》策划的年度ESG大型活动金曙光奖评选即将重磅启动 ,致力于共同推进和提升上市公司ESG治理工作,共同促进我国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文中提及基金仅作举例分析,不作买卖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