盒马被指篡改食品标签 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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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月前

有律师认为,盒马鲜生大宁店擅自变更生鲜食品的标签日期、丢弃原标签,并且在未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继续销售该生鲜食品的行为确有欺诈消费者之嫌,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修订)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第(十)项“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构成了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的行为。

(网经社讯)篡改标签,盒马胆子真大。近日,一位网名为“三木”的打假博主发布视频称,宁波市鄞州区盒马鲜生(悦峰店)有疑似篡改食品标签日期的行为。

据该博主介绍,此前不少网友曾向他反映自己从该门店购买生鲜后,刚回到家便发现生鲜已腐坏。博主实地探访了该门店,并对当时正在售卖的肉类进行多角度拍摄。次日,他再次到现场拍摄,通过对比当日售卖的牛肉与昨日拍摄的照片,发现牛肉的形状及纹路均一致,但标签上的包装日期却从7日变成9日。因此,他认为该门店有篡改食品标签日期的嫌疑。该博主表示,食品安全问题是重中之重,希望盒马给广大消费者一个满意的交代。

该视频下面有7000多条评论,高赞的评论是:“我在盒马打过小时工,我敢实名保证,这绝对是真的。”还有评论称:“永辉超市也是这样的,别问,问就是干过。”还有网友称,自己在盒马跑过兼职,水产区问题很严重。还有网友表示,自己在上海浦东盒马干过,改日期是常规操作,干一星期你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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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区成为大型维权现场,有网友表示,盒马买的鲜牛奶,当天打开没事,第二天或第三四天就成蛋花状了,一个月出现三次这样的情况,只给了退款处理,打电话只道歉不解释,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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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木”表示,自己当时便将此事告知了门店负责人并向其寻求解释,对方采取“冷处理”的解决措施,并未正面回应,也不愿与自己交流。

在获得门店的有效解决方式未果后,“三木”称自己向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该情况,工作人员抵达现场后进行了取证,并称会及时处理此事。目前,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在调查此事,会尽快调查并得出结果。

事实上,盒马不是第一次出现这样的事情了。早在2018年,媒体曝光了盒马鲜生上海大宁店店员撕换过期标签一事,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事发当日,盒马鲜生大宁店店员被发现撕换胡萝卜外包装的日期标签,将前几天的日期标签替换为当日日期的标签,并直接丢弃了这些过期的标签。该门店一开始将该事件归咎为该店员的个人行为,并轻描淡写地解释为“可能在操作流程上存在失误”、“该店员只是认为标签破了换一个,没意识到日期差别。”

随后,上海静安区市场监管局对该事件立案调查,对盒马所有产品的标签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后续现场可能产生的投诉举报安排专人进行处理。2018年11月21日,盒马鲜生创始人、CEO侯毅就近期盒马“标签门”事件发布致歉信称:盒马上海区总经理负有管理责任,今天就地免职,盒马开始在所有门店开展自查,进一步完善操作标准。

为什么要篡改标签,无他,利益驱使。

有业内人士认为,销售业绩是导致盒马门店员工篡改商品包装日期的主要原因。

六年前,盒马在应中提及,此事暴露盒马在管理上存在漏洞,应当由管理团队而不是一线员工承担责任,取消对当事员工的处罚。

然而这样的事情一再上演,被曝光了关注度高了就出来道个歉,不被曝光就继续这样操作,盒马的底线在哪里?

有律师认为,盒马鲜生大宁店擅自变更生鲜食品的标签日期、丢弃原标签,并且在未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继续销售该生鲜食品的行为确有欺诈消费者之嫌,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修订)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第(十)项“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构成了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的行为。

盒马近期陷入“多事之秋”,前几天,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对上海盒礼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涉嫌修改服务协议未按规定期限公示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公开报道显示,经群众举报,去年年底,盒马将会员运费规则从“一个月免费三十一次”变更为“一天一次”,这一变更只公示了2023年12月20日-21日两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修改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采取合理措施确保有关各方能够及时充分表达意见。修改内容应当至少在实施前七日予以公示。

盒马不停地改规则,是玩不下去了吗?

有律师认为,盒马鲜生大宁店擅自变更生鲜食品的标签日期、丢弃原标签,并且在未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继续销售该生鲜食品的行为确有欺诈消费者之嫌,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修订)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第(十)项“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构成了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的行为。

(网经社讯)篡改标签,盒马胆子真大。近日,一位网名为“三木”的打假博主发布视频称,宁波市鄞州区盒马鲜生(悦峰店)有疑似篡改食品标签日期的行为。

据该博主介绍,此前不少网友曾向他反映自己从该门店购买生鲜后,刚回到家便发现生鲜已腐坏。博主实地探访了该门店,并对当时正在售卖的肉类进行多角度拍摄。次日,他再次到现场拍摄,通过对比当日售卖的牛肉与昨日拍摄的照片,发现牛肉的形状及纹路均一致,但标签上的包装日期却从7日变成9日。因此,他认为该门店有篡改食品标签日期的嫌疑。该博主表示,食品安全问题是重中之重,希望盒马给广大消费者一个满意的交代。

该视频下面有7000多条评论,高赞的评论是:“我在盒马打过小时工,我敢实名保证,这绝对是真的。”还有评论称:“永辉超市也是这样的,别问,问就是干过。”还有网友称,自己在盒马跑过兼职,水产区问题很严重。还有网友表示,自己在上海浦东盒马干过,改日期是常规操作,干一星期你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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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区成为大型维权现场,有网友表示,盒马买的鲜牛奶,当天打开没事,第二天或第三四天就成蛋花状了,一个月出现三次这样的情况,只给了退款处理,打电话只道歉不解释,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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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木”表示,自己当时便将此事告知了门店负责人并向其寻求解释,对方采取“冷处理”的解决措施,并未正面回应,也不愿与自己交流。

在获得门店的有效解决方式未果后,“三木”称自己向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该情况,工作人员抵达现场后进行了取证,并称会及时处理此事。目前,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在调查此事,会尽快调查并得出结果。

事实上,盒马不是第一次出现这样的事情了。早在2018年,媒体曝光了盒马鲜生上海大宁店店员撕换过期标签一事,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事发当日,盒马鲜生大宁店店员被发现撕换胡萝卜外包装的日期标签,将前几天的日期标签替换为当日日期的标签,并直接丢弃了这些过期的标签。该门店一开始将该事件归咎为该店员的个人行为,并轻描淡写地解释为“可能在操作流程上存在失误”、“该店员只是认为标签破了换一个,没意识到日期差别。”

随后,上海静安区市场监管局对该事件立案调查,对盒马所有产品的标签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后续现场可能产生的投诉举报安排专人进行处理。2018年11月21日,盒马鲜生创始人、CEO侯毅就近期盒马“标签门”事件发布致歉信称:盒马上海区总经理负有管理责任,今天就地免职,盒马开始在所有门店开展自查,进一步完善操作标准。

为什么要篡改标签,无他,利益驱使。

有业内人士认为,销售业绩是导致盒马门店员工篡改商品包装日期的主要原因。

六年前,盒马在应中提及,此事暴露盒马在管理上存在漏洞,应当由管理团队而不是一线员工承担责任,取消对当事员工的处罚。

然而这样的事情一再上演,被曝光了关注度高了就出来道个歉,不被曝光就继续这样操作,盒马的底线在哪里?

有律师认为,盒马鲜生大宁店擅自变更生鲜食品的标签日期、丢弃原标签,并且在未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继续销售该生鲜食品的行为确有欺诈消费者之嫌,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修订)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第(十)项“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构成了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的行为。

盒马近期陷入“多事之秋”,前几天,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对上海盒礼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涉嫌修改服务协议未按规定期限公示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公开报道显示,经群众举报,去年年底,盒马将会员运费规则从“一个月免费三十一次”变更为“一天一次”,这一变更只公示了2023年12月20日-21日两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修改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采取合理措施确保有关各方能够及时充分表达意见。修改内容应当至少在实施前七日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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